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是不可以赠与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有助于您
根据相关规定: 一、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过世后,可按照相关法律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二、房屋继承后如需上市交易,需按照《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应当控制
你好,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无权转于他人使用。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
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
亲,很高兴为你解答哦,不一定,就看继承者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哈。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无权转于他人使用。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
可以继承, 参照:一、房屋产权继承需要哪些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
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
对于老的经济适用房的继承,法律并没有禁止的规定,也无合同约定的政府回购条款。 对于回购政策实施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即使立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
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
经济适用房是没有赠予的权利的。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是用于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的,所以有限产权中不包含赠予的权利。同时,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也应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
如果你和房主有非常近的血缘关系,是可以继承的,在法律上没有问题的。
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无权转于他人使用。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
你好,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无权转于他人使用。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
对于老的经济适用房的继承,法律并没有禁止的规定,也无合同约定的政府回购条款。 对于回购政策实施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即使立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经适房)。
不能的,只能申请 除非你生活也困难就可以申请 经济适用房本来单独就是国家为家庭困难者解决住宿问题的 你家庭条件差,可以申请,要是条件好,还需要这个?而且这个不能继承 因为所有权是国家不是你,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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