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的描述,这套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当然五五分,步骤如下,先去做评估,评估出房子价值,减去剩下的按揭(欠银行的)再把一半给对方,对方在离婚书上写明放弃房屋所有全,然后拿着法院判决书去做析产
第一,如果夫妻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或亲友赠送给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这所房子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1、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费用:夫妻之间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最新通知,通知摘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
谁负的首付款,抛去首付款之后,双方共同还款按1:1的比率分配。
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婚后出资购房的,为对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
房子为你父母双方的法定共有财产,作为房产的共有人,办理房产证时可以申请增加另一方的名字,但不能直接添加孩子的名字,因为孩子不是法定上的共有人,如果要加其名字,就要通过协商更改已签订的合同。在开发商同意
需要继承人协商一致,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到子女名下。具体费用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和税务局查询,参考如下 六、赠与买方名下无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作出处理。协议不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关于“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该文件解释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对方可以要求分割的。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离。原告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半年之后可以再次起诉,一般法院会判离。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只是证明感情破裂程度的一个
所谓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共同获得的财产。房产是男方父母赠予男方的,过户也过给男方属于男方财产,离婚后女方无权分割,如果离婚是因为男方过错,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大部分
1、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
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包括精神补偿费、生活费和詹养费用等等。要求对方承担连带过错责任! 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净身出户。至于索赔,估计法院不予以支持,因孩子肯定要归对方了,她有承担养育
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
父母在世时,该房屋原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其中一方去世,那么该房屋有一半属于遗产,子女和还在世的父亲/母亲对该房屋的一半都享有继承权。
没有规定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应该向对方赔一笔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都要进行分割,通常来说是平均分配,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过错的(例如赌博、**、家庭暴力、外遇等),对方应多分得财产,如果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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