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几种情况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1.村民批到宅基地后长时间不使用建设的。 2.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隐瞒真实情况,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宅基地,经查明情况后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3,用宅基地非法进行营利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你可以为权利人。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
你好,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申请还是蛮麻烦的,具体所需要的申报材料和流程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由国土中心所提供固定格式的申请书); 2、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
你好,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申请还是蛮麻烦的,具体所需要的申报材料和流程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由国土中心所提供固定格式的申请书); 2、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
宅基地的使用需要符合一些规定,实行审批制度,别的方式都只能得到审批机会,不符合规定就不批准,而且可以收回,房子要么拆除要么折价,不能影响法律执行,宅基地是不允许赠与的。我找到了两条关于这个方面的回答:
你好,不可以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
不能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是家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为不是自然人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户主的死亡而发生继承。宅基地户主死亡后,由户内村民成为户主。 法律依据如下:
你好, 按同时期、同地段宅基地转让价格算。也可以是在当地重置同等面积宅基地的价格。《拆迁条例》有规定。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其面积超过当地
就是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由于目前的宅基地使用使用没有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随着土地管理的深入,发现许多问题,比如手续不全,宅基地的具体情况不明,面积多占,发证率不高,以前是该集体现在转出的人员的宅基
您好, 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禁止转让。依据《土地管理法》62条第4款规定,农民出卖住房后不可再申请宅基地,从中可看出农民的住房可以转让。第63条提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
有的,住宅一般70年,商铺一般50年,当然也有特例如商铺是住宅一部分,就是70年了。 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
你好,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组织的成员只有使用权,原则上不能继承的!当然,如果是子女继续使用,现实中也没人会有什么异议的。如果发生交易,可能就会有点问题。遇政府征用,有关土地补偿的费用由集体组织所得
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是家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为不是自然人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户主的死亡而发生继承。宅基地户主死亡后,由户内村民成为户主。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
您好,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如果是群众唯一的住房,即便不确权,也不能赶走,既然涉及宅基地,只要确权宅基地就行了,房屋是随着宅基地走的,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认定是违法建筑,属于拆除的范围,房产没有意义。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 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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