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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善思

合肥公积金办理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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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123 有用 1

员工公积金提档是指公积金提取或者公积金转移,其中公积金提取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之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而公积金转移是需要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由单位办理封存新交住房公积金之后办理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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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46457136... 有用 1

办理流程如下:
1.购房人可以致电或者是前往,您公积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进行贷款咨询,准备个人贷款相关资料。  
2.之后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有初审、信用评估及抵押物评估(约4个工作日)
3.初步审核之后,公积金管理部们还要进行复审(约3个工作日)  
4.担保审核(约3个工作日)  
5.  管理部填写委托合同并签章(约1个工作日)  
6.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约1个工作日)  
7.  之后,经办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后,会发放贷款(约3个工作日)  
8.银行返回档案资料

950729tt 有用 1

一般流程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转移程序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信息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信息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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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是我国的一个城市,我国是一个比较多民族组成的国家,不同的省份和城市之间实行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因为我国的人口非常的多,很难做到完全的统一,为了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经济政策是比较的开放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合肥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的方法有哪些,看看合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怎样的,大家了解一下。一、查询1、网上查询:(1).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三种登陆查询方式以及2669711共用一个查询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2)职工遗失查询密码可以请单位经办人在网站重新设置,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重新设置;(3)职工已修改查询密码且预留手机号码,遗失查询密码时可通过取回密码找回本人查询密码。2、电话语音查询:(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查询电话2669711,可通过公积金帐号、15或18位身份证号、黄山卡卡号查询。(2)对于以往的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原有的16856890更改为16826890,在拨打16826890后请按语音提示进行操作。(3)新发放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卡,请拨打96588按语音提示操作即可查询到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3、短信查询:移动用户输入G和9位公积金帐号发送到1062950077联通用户输入G和9位公积金帐号发送到1062950077小灵通用户输入G和9位公积金帐号发送到1062950077二、合肥公积金提取步骤:购买商品房1、首先公积金的账户余额里面需要有不小于商品房实际支付的费用,才可以进行提取。2、除此之外,公积金账户里要有上月的职工个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不能购买超过上次额度的房屋,超过了不允许提取。3、二手房和单位改造房使用公积金也和商品房的要求是一样的。提取材料提取公积金要准备好房屋的地址,要在合肥市的行政区域提供证件,比如,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款的发票和收据。要提供在合肥市的行政区域没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收据的证明。要提供现有的房屋产权证的证明和购房款的发票等,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提取流程1、首先要递交个人申请,通过了申请才可以进行提取公积金。2、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受理和审核,如果通过了会进行下一步的通知。如果没有通过会直接驳回申请。3、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进行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手续,需要打印一份表格:《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打印完了之后要交给单位的经办人,或者给职工的本人,进行签名确认。确认之后还要单位进行返联,要将单发给经办人。确认了所有的事项之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非购房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还可以直接去柜台输入密码进行提取的,但是一般不允许随意提取大量金额,需要通过申请才能提取。以上,就是合肥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的方法和提取的方法。公积金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比较的重要的,因为我们在选择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会需要到公积金,大部分的企业是会给我们员工购买公积金的。也有一些企业是不给员工购买的,但是国家有规定,一般的企业是必须给员工购买公积金和社保的。我们要正确的利用和使用公积金,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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