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住房公积金在线查询:
滁州个人公积金帐户查询说明:由于各单位公积金缴交公积金的时间不统一,为方便广大职工及时查询自己帐户公积金余额,本网站公积金查询数据每月更新二次。如果您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查询不到自己的帐户余额,请从"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个人信息更正表",回单位填写后并盖公章报送我中心。
滁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滁州住房公积金统一查询电话:0550-3035115。
说明:滁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50-3035115,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申请办理滁州市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对象: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滁州住房公积金利率利率为贷款5年内的3.5%,贷款5年以上的为3.75%。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6月30日。利息按照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息计算,上年结转的公积金,按照结息日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算。
一、滁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在一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
4、同意以所购住房抵押或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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