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严冰洁

山东莱阳棚户区改造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3 回答

共有3条回答

cloverdest 有用 1

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到当地的住建局等主管部门去询问清楚的,每个区都有自己的改革方案和补偿方案;也会将相关的政策传达下来的。
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展开全部回答

锁清秋X 有用 1

一般的都是一米给一米,另外还有一定补偿费,不给就做钉子户了,走的越晚给的越多也最难,啥事都有
(1)根据《徐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徐政发[2009]20号)拆迁安置政策打款中“按照不超过原拆迁面积拆迁评估款的10%给予补贴”的规定。
(2)“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具体指从发布拆迁许可公告后7日起,计1年有时间段内。
(3)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时领取购房优惠卡。购房优惠卡上登记有被拆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拆迁房屋地址、房屋拆迁评估价等信息并加盖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和拆迁人的有效印鉴。
(4)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购买商品房后,凭购房优惠卡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到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领取购房补贴。按规定给予补贴的已购房屋,不得退房,但可以交易。
(5)补贴发放标准为:当购买的商品房价款高于拆迁房屋评估价款时,按拆迁房屋估价款的10%给予补贴,当购买的商品房价款低于拆迁房屋价款时,按购买商品房价款的10%给予补贴。最低的购房款补贴款不低于6000元。
(6)被拆迁人购买的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也可以是连家店的住宅部分,但不包括商业用房。房屋拆迁评估价款仅指房屋价款,不包括装潢等附着物补偿费及搬迁过渡等有关费用。

橙子_7928 有用 1

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家应该是有院子、有房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棚户区改造规划工作是怎样的呢?

棚户区改造规划工作是怎样的呢?

【摘要】在我国很多的地区都存在危险旧老的房屋,因此我们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诞生,今天,小若将为大家讲述棚户区改造规划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让大家对此有所了解。经过我们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部门得出,我们的国家在已经过去的这几年有着大型的棚户区改造,使得许多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提高。制定改造计划,根据不同的地方不一样的方案。改造规划要求1、透明式的进行,对于棚户区的中央遗留产权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解决,将已经得到房屋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补偿,要对棚户区的人民进行全方位的考虑他们各方面的承受的范围,同每项住房性质的政策进行有效的连接,将房屋被的拆迁的人民有效的进行安置2、对于棚户区进行安置住房的项目进行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应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同最好的单位进行合作,在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面应大力的加强,对房屋的质量要能够确保。避免因为房屋的质量好坏而导致纠纷现象发生。3、对于棚户区的公共设施等要尽可能的完善,要尽可能的借鉴已经完成的棚户区在以前遗留下来的一些好的方面。第一次将棚户区的改造归纳进棚户区规划中,每个地方都要通过将其底数分析清楚的情况下,加快编制改进2015到2017年棚户区的改造工作,涵盖中央在内的国有企业类型的棚户区也被归进棚户区的改造工作计划之中,其主要是在资源亏损型的地区。对于能够进行集体工作成片改造的地域首先考虑。中国人民政府按照各项指定的规划,投入的工程力度加强,各项政策措施尽可能的进行完善。推进棚户区进行改造的步伐,达到棚户区的人民理想中,符合标准的住房,每个地区都应该尽最大的努力达到集中式的片区化的棚户区的改造,同时的对于非集体棚户区,危险性住房的改造进一步的加快。为了达到上面的效果,应该加强以下几点的工作力度:1、工程资金的来源,努力开拓新的方式2、对于工程的质量的加强,要进行落实,同时的对于改造的进程也要加快,3、对于快要完工的项目以及配套的设备的验收要加快,对于交付使用的工作应事先准备好。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详细介绍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详细介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三位一体”推进,着力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难题,带动内需扩大和就业增加,走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2016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2016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白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五条: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第六条: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第七条:有如下情况的不做回迁安置,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评估计价补偿,—次性付给被拆迁人。(二)拆迁中涉及国有、集体所有制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三)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一律回迁安置,附属物由拆迁人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后的住宅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属不变,并由原承租人承租,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八条:拥有私有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建设部建住房(2005)178号文件规定并结算结构差价,结构系数为砖混楼房、平房1;砖瓦0.98;砖平0.95;砖土0.92;土平0.90。非住宅房屋是指拆迁时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且按有关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正常缴纳各种税费的房屋。第九条:对老城区(棚户区)低保户给予合理补偿和照顾。实行按原住宅房屋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低保户是指经民政等有关部门批准的,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第十条:回迁安置住宅房屋设以下户型面积:36平方米;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0平方米五种户型,由被安置人自愿选择。回迁安置面积超过80平方米以上的可选择两个以上户型。实际回迁面积与应回迁面积不符的,其超出或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内的按每平方米800元购买或补偿。其超出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成本价购买,其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回迁住宅楼房市场价计价补偿。户型面积也可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情况设计,误差率不应超过5%。第十一条:临街商宅混用一证(照)房屋,选择回迁安置的按非住宅房屋安置。安置的标准为按原房屋应安置面积的50%按其住宅楼市场价格与其非住宅楼的市场价格计价找差。对原非临街的从事无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所用的非住宅房屋,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原房屋应安置的面积安置非临街、非住宅用房。对非临街的商宅混用—证(照)房屋,安置标准按临街商宅混用一证(照)房屋安置标准,安置非临街、非住宅房屋。第十二条:拆迁现有人居住的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住宅(居室、厨房、电、水表俱全)或有证浮房。按原面积60%有产权证(照)房屋安置。超过批准期限的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规定予以货币补偿。对特殊困难的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对拥有共有权证(照)而无法独立居住的,不予独立安置。回迁后仍保留其共有部分,或由所有人与共有人自行解决。第十四条:回迁房屋的选择确定工作在拆迁结束及楼房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进行。回迁房屋确定的原则:建设一栋楼房,应确定两个单元(含两个单元)以上的房屋作为回迁安置用房。建设二栋楼房以上的(含两栋),应确定一栋以上的房屋作为回迁安置用房。按拆迁人签订协议序号与搬家序号之和,由小到大顺序在所对应的户型中选择楼层、房号,并予以公示。选择同一户型,选择权序号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第十五条:对回迁安置的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原被拆迁人持《老城区(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购房合同免交契税,只缴纳房屋权属登记工本费。第十六条:同一被拆迁人只能享受一次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优惠政策。第十七条:回迁安置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自回迁之日起,五年内不准上市交易。第十八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标准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临时过渡安置,过渡期不得超过一年;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房的,由拆迁人按每户每月100元标准给以补助(含采暖补助费),超过规定过渡期限的,过渡补助费加倍。第十九条: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临时过渡期间子女上小学的,可持拆迁协议书、原就读学校出具的介绍信,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到临时过渡区域内的小学借读。第二十条: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裁决,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少数带头闹事、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恶意串联,阻挠正常拆迁,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追究其当事人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棚户区改造补偿意义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家应该是有院子、有房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以上就是关于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信息!

什么是棚户区?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什么是棚户区?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最近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朋友都在聊关于“棚户区”以及“棚户区改造”的一些相关信息。而今天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也是有关“棚户区”和“棚户区改造”的内容,可能很多的朋友不是很了解这个两个东西是什么意思,那么就随小编一起了解吧。什么是棚户区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要求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1.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2.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地的,按产权合法有效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支持重点项目拆迁建设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3.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的私有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由拆迁人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