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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光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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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购置商品房?买商品房需要哪些步骤?
答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每个人都会面临如何购置难题,想要购置到质优价廉的商品房需要首先明确自己的心理价位,可以货比三家,不要急于选择。1.首先要确定买房的大体位置
问安置房和商品房都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安置房和商品房?
答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有很多概念分不清楚,很多人都不清楚安置房和商品房都有什么不同,安置房是普通商品房吗?今天主要就是跟大家从产权以及交易时间两个方面讲解安置房
问海淀区自住型商品房位置在哪?
答北京海淀区自住型商品房地块位置:位于西北部五环与六环之间 项目位于海淀区上庄镇中心,北临上庄镇中街,西临上庄镇西一路,南临上庄镇南一街,交通便利。用地北侧及
问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位置谁清楚?
答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位置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自
问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最新地块位置在哪
答你好,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最新地块位置如下: 1.恒大御景湾,单价:22000元/平方米,别名:朝阳豆各庄地块, 地址:朝阳区豆各庄乡黄厂村 2.金隅•汇
商品房价格构成 商品房如何定价?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中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商品房价格构成一、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支付的出让、转让费用、拆迁安置补偿的净支出及按规定应交付的有关税费之和;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取得该划拨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之和。二、住宅开发成本1、前期工程费。包括水文及工程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路及平整场地等费用支出。2、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含结构和装修)、设备购置费等。3、附属工程费。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列入住宅小区详细规划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4、开发间接费。指开发经营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5、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并与项目开发直接有关的费用。三、住宅开发期间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支出。住宅开发期间费用应按受益项目进行合理分摊。1、管理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2、财务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为筹措建设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3、销售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为销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四、利润以上地使用权取得费和住宅开发成本之和为基数计取,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住宅,其利润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属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住宅,其利润率由开发经营单位自行确定。五、税金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按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执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不列入组价因素,在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外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六、商品住宅差价包括楼层差价、朝向差价。楼层差价、朝向差价分别按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开发经营单位自行制定,其中属政府定价的政府指导价的,报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商品房定价有三个内容1、总体均价确定商品房总体均价确定可以采用消费者反馈法(问卷调查)、市场定价法(层次分析法)和专家意见法三个方法,最好是通过三个方法分别得到项目总体均价,然后在按照权重计算最终均价。2、推售策略确定推售策略决定了你把房子分多少次推出来,每次计划推出的房源数量有多少,这样才能计算各期推售房源的均价和如何实现整体均价。3、每套房屋定价在确定了推售单位之后,按照推售单位房源的各种差异(位置、朝向、户型、景观、交通、噪音等等),分别测算出每套房屋的评分,按照房屋评分系统,结合均价计算所有房屋的单独售价。关于商品房价格构成、商品房如何定价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给广大购房者带来一些有用的帮助,了解商品房的价格,对我们的购房计划还是很有帮助的!
地弹簧门问如何调整?调整方法介绍
地弹簧门,也就是拥有液压式闭门器的地弹簧五金配件的一种门,现在很多玻璃门都是如此的。地弹簧门的调整通常是地弹簧门太松或者是太紧了,导致门关门不顺畅,使用出现问题,这才需要调整地弹簧的松紧。那么,地弹簧门如何调整呢?一般而言,地弹簧门的调整需要分为太松时的调整以及太紧时的调整。对于其具体的调整方法请看小编在下文中的总结。地弹簧门介绍地弹簧门是通过压紧弹簧的装置来工作的双向开启的门,能使玻璃门自动回到初始的关门状态,使其在关门的时候不会让门扇因关闭时甩伤人。地弹簧的技术关键是主轴下部的承重座,它决定着地弹簧的承重等级,地弹簧需要承载的是门体的重量。地弹簧门的调整主要是调整其调节阀,或者是解决轴心漏油和弹力减弱的问题。地弹簧门缓冲效果太松的调整方法地弹簧门的地弹簧有两个调节速度的调节阀,第一速和第二速的调节阀各自独立的速度可以调整的,其速度可分为关门度(第一速)和上锁速度(第二速)。一般关门速度的范围是90到20度,上锁速度为20到0度。速度调节的基本原则是:第一速比第二速稍微快一点,在进入第二速后门的速度一定要慢下来,以免碰到行人的脚跟。地弹簧门地弹簧缓冲效果太紧的调整方法地弹簧门地弹簧缓冲效果太紧大多是轴心漏油和弹力减弱。如果天轴与地弹簧主轴的轴心连线不严格垂直地面,门扇的运动就会对地弹簧带来极大的扭力,增大主轴与轴承之间磨损,最终导致轴心漏油。弹簧在长期拉伸运动后不可避免的会使弹力减弱,这种情况只能更换新地弹簧修复。如果不是轴心漏油和弹力减弱的情况,可以通过调节第一速和第二速调节阀来解决,跟地弹簧调松的原理刚好相反。在上文中我们了解了地弹簧门,还有地弹簧门太松或太紧的调整方法。可知,地弹簧门的调整可直接调整其调节阀,或者是由于地弹簧门的地弹簧出现了问题,要先解决这一故障。现在,地弹簧门在实际应用中十分广泛,因而地弹簧门的调整大家很可能遇到。在此,土巴兔小编建议大家仔细研究其调整方法,知道地弹簧门的工作原理,学会解决这一故障。
什么是安置房? 解析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六大区别
现在房子种类非常多,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安置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等,对于不清楚的人来说那是头大,因为类型太多了分不清,那今天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安置房,一起了解下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安置房分类: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安置房的优势: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什么是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3、质量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5、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6、享受权利的区别。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以上就是有关什么是安置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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