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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芳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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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_day 有用 1
mike1992 有用 1
答题的乐趣 有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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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细则
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土地是非常稀缺的资源。因此,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就变得非常重要。房屋商品化以来,房地产市场呈井喷式发展,为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科学、有效的使用,加强土地管理调控,避免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财政部决议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这项费用征收已久,最近几年,财政部多次调整征收范围和征收级别、征收标准等内容,以保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管理更规范,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优效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范围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专为建设用地两种。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或依法出让等有偿转让的新增建设用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移超出原建筑用地面积的新增用地、违法批地或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都属于其征收范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等级和征收标准根据各地的低价水平、耕地总量、经济发展水平等状况,财政部划定了不同的征收等别,其中上海、北京、广州等中心城区征收等别居前三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范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田保护、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农田建设等相关项目支出。农田基本建设支出是为了发展现代化农业,确保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耕地开发支出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现有生态环境,让盐碱地、荒地、裸地等变为可开发土地,使之成为可利用土地,并且增加耕地面积。土地整理支出是对农田意外的林地、道路、河道等综合整治的支出,预防自然灾害损失。此外,土地整治项目配套的道路电力、村庄改造等基础建设支出和车辆器械、农业设备等支出、办公场所扩建、补助津贴、工作经费补充、对外投资等均不属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使用范围。最后,国土部和财政部对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违反减免和欠缴行为,应该逐笔清理、限期追缴。省财政部门将定期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挪用、截留等星期,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土地使用税由谁交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在买卖房屋、商铺的时候是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税费,其中土地使用税就是交易中需要出的税费之一。很多人对于土地使用税缴纳的对象不太了解,不知道是卖家出还是买家出,亦或是开发商出。如不想要因自己的不知情而漏税,最理想的方法就是提前去了解清楚,该自己缴纳的税费要能够依法合理缴纳。那么,土地使用税由谁交?一起来了解下这方面知识。土地使用税由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据以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基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并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2)尚未测定,但纳税我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以后再作调整。土地使用税由谁交?每个城市对于土地使用税的要求可能都会不一样,具体的计算也要依据实际交易为根本原则,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可能并不清楚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那么则可以在交易之前请专业的中介或是其他人士帮助自己算一算。房屋或土地交易中除了土地使用税外,还有其他的税费,要是你对它们不太清楚建议可以事先去了解下。
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和流转
导语:农村建设用地是近些年非常流行的一个热词,这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于地产等产权有了更深层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近些年农村的经济有了非常显著的增长。那么什么是农村建设用地?它的范围包括哪些呢?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属于谁?农村建设用地如果要进行和流转又该满足哪些条件?下面的这篇文章为大家详细介绍农村建设用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读者朋友。农村建设用地的范围与含义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土地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有利于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土地价格,建立与城镇地价体系相衔接的集体建设用地地价体系,促进土地在竞争性使用中实现更合理的配置。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那么,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属于谁呢?下面为大家详细地介绍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所属。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及其条件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7)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上面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了农村建设用地的相关知识,主要为大家介绍了农村建设用地的定义、使用权以及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及其相关条件。虽然农村建设用地在农村的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以及流转还是需要相关的规范以及政策来进行规范的。这样可以确保我们的切身利益不被侵犯,也会使集体性的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更加公平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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