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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使用权房子买卖符合规定吗?

4 回答

共有4条回答

茉莉花123 有用 1

大连使用权房子买卖符合规定,双方签协议就可以的。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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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逝95 有用 1

您好,据了解,大连使用权房子买卖是符合规定的,但只能局限于本单位内的职工之间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y6653188 有用 1

你好
可以的。
1.所在单位没有实行货币化分房;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经济来源;
3.与原承租人在同一户籍并实际居住二年以上;
4.他处确无房屋居住的;
5.同居人二人以上并均具有上述继续承租条件的,同居人之间经协商推定
希望可以帮到你。

晴朗的天空_7259 有用 1

一、大连市使用权房屋可以买卖的,但只能局限于本单位内的职工之间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
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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