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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娟妍

我想问北京限购令细则对于外地户口作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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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锐锋 有用 0

北京于2月16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八条”的通知,对于普通百姓最为关心的限购政策,文件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对持有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的购房人,且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以及无法提供本市暂住证、连续五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住建部将会同多个部门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证明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购房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在住房信贷政策方面,要求切实实施差别信贷政策,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购房者切实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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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冠宇 有用 0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限购令漫画,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第
一、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第
二、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第
三、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自住房和商用房在首付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有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税这个税种。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5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毕欢欣 有用 0

“限购令”是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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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北京购房限购令细则相关介绍

北京购房限购令细则相关介绍

北京购房限购令是在2011年2月17日的时候开始实行的,这是一套严格限购的政策。北京市的人口是比较多的,大部分的人口来自于外地打工族,很多人都想要在北京购买房子,这种情况就会导致很多原本居住在北京的原生居民买不到房子。北京政府为了限制这种恶意购买房子的情况而做出了政策调整,限制大量购买房子。北京购房限购的明细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北京限购政策。北京购房限购令明细介绍:1、获悉,市住建委已制定并下发了北京楼市调控新政的执行细则,各区县都已开始按照该细则办理具体业务。此外,按新规定,拆迁安置住房将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定购买人,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后直接进行网签,但网签后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数量。2、从内容看,细则首先明确,凡在2011年2月17日零时零分之后,进行网上签约的住房交易,均应当执行新的限购政策。据了解,在2月17日,北京还有部分区县进行了少量的网签,这部分网签依然需要进行购房人资格的审核。3、其次,细则明确拆迁安置住房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定购买人,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后直接进行网签,网签后计入已拥有住房数量。这意味着,已经获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的家庭,还可以新购买一套住房。但拆迁家庭现在名下已有住房数不会影响安置房的获取资格。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表示,拆迁安置房是在拆迁过程中进行的补偿,拆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种,安置房为实物补偿。被拆迁家庭并非是主动去购买新房,而是被动的因拆迁而获得补偿,因此即使家中已拥有两套住房,仍然不影响获得拆迁安置房。而如果加上拆迁安置房,家中已有两套住房的,将则无法再新购住房。4、第三,执行细则明确了赠与、房产抵债、继承等行为如何执行“限购政策”。按照执行细则,被赠与方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房产抵债需法律文书,否则也需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继承则正常,不需要通过购房资格审核。5、此外,在家庭房产套数认定等问题上,执行细则也明确,除了商品房,房改房、有产权的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只要是拥有产权的住房,都将计算为家庭已有住房。不但包括商品房,也包括房改房、拆迁安置房、有产权的保障房等。值得注意的是,非同一家庭的两名及以上个人共同拥有一套住房产权,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但共有产权人相互之间转让共有住房产权的,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北京购房限购政策明确地规定不可以在北京购买多套房产,如果要在北京购买多套房产需要缴纳的税金也是非常高的。另外没有北京户口的社会群体,是不允许在北京购买房子的,如果没有户口就需要有五年以上的暂住证和居住证。在北京购买房子是分地段的,有些地段的房子是不允许外地人购买的,想要在北京购买房子的朋友,一定要了解北京的房产限购政策。

上海限购令都有哪些详细规定?

上海限购令都有哪些详细规定?

导语:“限购令”大家一看到这个字眼的时候是不是会在心中出现一个大大的问号呢!为什么要限购呢?国家不是一直在鼓励内销,拉动内需吗?这样与我们的社会发展不是在背道而驰吗?小编告诉大家,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上海限购令,是我们给它起的一个简称,它的原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文件的目的很简单,也是为我们普通大众着想。就是限制投资性购房,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众所周知,上海的房价一直是居高不下。普通民众奋斗一辈子都买不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政府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多方论证,实地考察,发现上海的房价之所以如此的高,并不全是其地理位置的问题,而是有一些商贩、富人通过大量买进房产,并不断提高价格。所以前几年的上海房子只掌握在有钱人手中,普通民众想要买套房子需要经过几手的转让!价格自然而然的就提高了。所以上海市政府于2011年颁布了上海限购令,此令一经颁布,就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限购令里的具体内容。一:政府将根据国家法案,以及上海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详细的新建住房价格。并像公众公布。二:加大力度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给更多的没有能力去购买房屋的市民提供安身之所。并将继续加大久城区改造工程,建造更多的房屋以适应消费者的需求。三:对于那些炒作房屋价格以获取暴力的人,条例规定,凡房屋购买没有达到5年的,转让交易的,要收取重税!四:居民在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房子的首付不能够低于房价的百分之六十,并且在银行贷款将被收取高额利率。五:政府还将提高提高保障性住房,减少商品性住房的建设。要求中小型普通商品房的比例不低于总量的百分之七十。合理安排土地适应市场需求。六:建立完善的房产税体系,保证条例的实行。严查偷税漏税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总结:上海限购令坚持以大众消费者需求为主,切实保障人民利益。是政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示范,值得我们所有地区政府效仿。希望小编的文章可以帮助大家。

北京限购令细则最新介绍

北京限购令细则最新介绍

当今社会,买房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房子象征着家,象征着安定,象征着成功。近年来,房价不断攀升,让许多人都望尘莫及,尤其是中国的核心大城市中,如北京、上海等地。虽然房价很高,但是买房的热潮始终未曾消退,为了避免房源紧张的情况,国家针对北京出台了限购令。顾名思义,就是对购房的限制,我们来看看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10〕13号)印发后,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责任,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增加土地有效**,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二)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住房体系。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坚决完成2011年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万户,竣工保障性住房10万套。全面推进旧城保护性修缮和人口疏解工程,基本完成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等“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启动京煤集团房山矿区等五片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实施无城镇危房户和老旧住宅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三)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继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规模。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工作,2011年年底前实现配租入住1万户以上。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三、加强税收征管(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住房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财政部门会同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五)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开盘项目**前,将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价格等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经税务部门核定,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办法由税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布。(六)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但不申请清算、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四、切实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七)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五、严格住房用地管理(八)增加住房用地有效**。全面落实本市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总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计划**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量。总结本市“限房价、竞地价”的经验,并在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中全面施行。(九)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本市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开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十)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十一)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合同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七、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十二)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供地,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开工和竣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进度,严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全过程“阳光工程”。保证普通商品住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十三)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税务、公安、民政、统计、人力社保、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国土部门要确保住房用地**,并严格依法查处闲置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杜绝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发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政策,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成果;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基础数据。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税收征管,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坚决堵塞税收漏洞。统计部门要按照《住宅**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进一步做好房价分类统计和发布工作。(十四)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没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十五)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要大力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国家法律先进已逐渐完善,从国民的衣食住行,无一例外。对于购买,国家政策是一再出新,不断变更,以适应国民的需求情况。限购令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虽然城市发展迅速,但包容性也越来越强,无论是外来人,还是本地经济实力较低的人都有各项权利,而本地人也不能完全具有优势,因为大家都是平等的,买房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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