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柯兰英

郑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4 回答

共有4条回答

宜家装饰 有用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五条商品房销售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市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
县(市)、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售管理
第七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预售。
禁止伪造、涂改、买卖、转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载明项目名称、商品房的位置、楼号、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单元数、层数、户型、套数、预售价格及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底层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
第九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用地已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六层以下(含六层)的商品房项目,完成基础并施工至二层以上(含地下室)结构封顶工程,七至十二层(含十二层)小高层建筑完成三层以上(含地下室)结构封顶工程,十三层以上(含地下室)高层建筑完成五层以上结构封顶工程;

(五)已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一)预售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合同;

(六)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的有关材料和预售款监管银行专用账户证明;

(七)商品房预售方案;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申请及有关证件、材料后,应当现场勘验。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不予核发的理由。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转让给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原发证机关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商品房项目转让合同;

(二)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等部门同意变更的有关手续;

(四)受让方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转让的商品房项目符合转让条件的,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已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名称、建筑面积、楼号等事项,应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原发证机关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四条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副本,并以书面形式向预购人明示下列事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项目开发进度及竣工交付时间;

(三)商品房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四)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及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五)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付款办法;

(六)物业管理事项;

(七)其他应当明示的事项。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转让给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受让方必须是依法成立并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受让方享有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购人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购人承担的义务。
已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转让后,转让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停止预售商品房;未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受让方不得预售受让的商品房。
第十六条预售的商品房价格和代收税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购人约定,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除国家和省规定新开征的税费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预购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在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开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开立账户时,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应当签署意见。开立账户后,由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与开户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监管协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多个商品房项目的,应当分别开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预购人交付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当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领交款收据。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在项目竣工前,只能用于购买该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该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偿还与该项目无关的债务。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应当编制用款计划,经该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用款计划的真实性出具证明后,报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审核。
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符合前条规定用途的,应当同意其使用,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开户银行应当按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核准同意使用的数额拨付,并对资金用项进行监督。
该项目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解除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户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户银行接到通知后,应当按规定撤销该账户。

展开全部回答

John_4347 有用 1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海峰装饰 有用 1

就是做一个书面性的说明把这三点都说明清楚即可。预售许可证需要商品房建设程度达到70%以上,一般来说封顶即可。需要证件有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施工许可证、还有商品房测绘报告即可办理。

张杨空间装饰 有用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商品房买卖市场的一种销售形式,就目前而言,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所谓的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称为期房。开发商出售期房称为预售,购房者买房时就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呢?商品房预售(期房交易)不同于商品房销售(现房交易),因其不可预知性导致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会出现现房销售中所不存在的风险点,例如交易地位不公平、销售方式不规范等,而这些风险点最终都归于承购人一方承担。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予以规制,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是其中之一,也是最为重要的规制要件。所谓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应主管部门的预售行政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上述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即对于需要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准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公开预售商品房。笔者现将杭州地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条件及程序罗列于后,以供参考。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二、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可以向当地的房产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所需随附材料,随附材料大多为证明开发商所要申请人的商品房已经具备预售条件的资料,具体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确定所需材料。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明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为以下19项内容: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4、申请项目计划文件(复印件);5、项目设计批复(复印件);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7、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8、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0、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11、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12、标准地名批准使用证(复印件);13、银行同意抵押土地在建商品房预售的函(原件);14、银行出具预售款监督方案(原件);15、工程形象进度鉴证单(原件);16、物业用房缴交确认单(原件);17、拆迁安置情况说明(原件);18、拆迁安置用房核查登记表(原件);19、房号清单。(以上资料均为一份)上述19项为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所列明的申请材料,其中2-3项为对开发商进行房产开发资质审查;4-11项为对申请预售房屋的建设及用地手续是否完备情况进行复核;如果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的,需要有第13项材料。第14项银行出具预收款监督方案源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工程建设。”根据上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近期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应当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对象范围,预售资金须存入专用存款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发商申请使用预售金应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该暂行办法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工程形象进度单的审核是为了确定工程的施工进度是否已经具备相应预售条件,三、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条件及持有相关完整的资料之后,就可以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市场处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后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在初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市场管理处处长复审。在复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分管副局长审批。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若对决定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提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该行政许可会在5个工作日作出,并公示3天。开发商在领取许可证后就可以组织开展商品房预售工作。四、如何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打开浏览器,在百度搜索的地址栏输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单击“百度搜索”。2、在搜索弹出的结果中,选择“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3、进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后,找到“网上服务大厅”模块,单击“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4、在弹出的页面中,出现搜索栏,可按“预售证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城区”几大类进行搜索。5、选择按“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在搜索栏输入项目名称,如:时代茗城,单击“确定”。6、出现查询的信息。以上就是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全攻略

广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全攻略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一起来看看广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全攻略吧!广州商品房预售条件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办理条件(一)开发企业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己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己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需材料1.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申请表,原件(如实、完整填写)(原件)2.申请报告,原件(说明地块及开发项目情况)(原件)3.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明细表,原件(含楼栋号、房号、面积等情况)(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提供原件核对;2.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6.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7.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提供原件核对;2.如有规划调整的,需提供规划部门批准调整的复函)(原件和复印件)9.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10.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11.报建四至平面图、各单元平面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12.预测绘(算)成果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1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14.已缴纳地价款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开发公司公章)(原件和复印件)1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16.单体报建平面四至图(晒蓝)或小区规划报建平面四置图(晒蓝),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17.地名办批复的命名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18.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原件(原件)19.商品房预售专户证明,原件(原件)20.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委托书,原件(原件)21.各方合作分成比例、面积数、分配部位的协议或证明,原件(两方以上合作开发项目)(原件)22.拆迁安置补偿情况查询复函(含直管公房和私房),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23.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24.建设单位预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确认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25.申请门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流程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2.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办理状态3.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市门户网站或市国土房管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立案申请表2.填写完毕并提交后,反回网络申请号3.申请人凭网络申请号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4.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办理状态5.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办理时限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办事窗口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工作日),周五下午15:00停止对外服务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联系电话:020-83185555以上就是关于广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全攻略的全部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三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与查询方法!

三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与查询方法!

商品房的预售采取许可证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需要预售商品房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审批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上市出售。下面一起来看看三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与查询方法有哪些吧!三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1、预售许可证的申请:售房单位预售商品房,须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向审批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预售许可证的受理: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售房单位提交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对售房单位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告知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提交文件齐备的,及时予以办理。3、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申请予以审批,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作出不同意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4、预售许可证的公布: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定期向社会予以公布。三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方法一般来说,买房买的是一种权益,而权益合法与否的关键之一在于该项目有没有五证,而五证的终结就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没有前四证,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不可能从相关的主管部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预售许可证是怎样查询的了?预售许可证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如何查询所购买的住房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1)直接向市房管局或省建设厅了解物业的预售批准情况。(2)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须留意的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不意味着全部楼盘都可以放心购买。对于某些分期开发建设的楼盘,主管部门会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分期发放预售许可证;同时也有些预售许可证只对某一栋综合楼的某些楼层批准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已详细注明了可预售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在购买前必须认真核对所购买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与许可证上注明的内容相符。以上即是关于三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与查询方法的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参考帮助,决定购买商品期房前一定要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你的权益很可能会受到损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取得了该证开发商才能合法销售,同时也说明,该楼盘已交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项目投入资金也达到了总投资的25%,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