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魏高旻

想问最新房屋继承法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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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嘉庆 有用 0

1、房产证上有母亲和小女儿的名字,证实房产为二人共有,如果房产证上未特别标明二人的共有份额,那默认各为50%,也就是说小女儿有权拿到房产的50%
2、而母亲所持有的房产的另外50%则发生继承。
3、如果母亲的父母也已经去世,那继承的人员就是母亲的子女。按照你问题上的表述,也就是大女儿、小女儿、以及两个儿子总共四人继承母亲所持有的房产的另外50%,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通常是平分,也就是每人12.5%
4、所以,大女儿及两个儿子分别可以继承到房产的12.5%,小女儿可以拿到房产的62.5%
5、但是,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如果你母亲立有遗嘱,则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上面没有大女儿和两个儿子,那就没有办法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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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祺祥 有用 0

需要先做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办理时要提交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书(原件)、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卢鸿煊 有用 0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详情你可以去网站搜索

纪宏盛 有用 0

4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5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6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姜和美 有用 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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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房屋继承法简析

房屋继承法简析

导语:人们的房屋问题一直都被放在一个核心位置,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贯穿人们一生的问题。很多人兢兢业业工作一辈子就是为了买个舒适的房子,操心完自己的房子又要操心孩子们的房子问题,这其中就还牵扯出了一个房屋继承的问题。电视上没少见子女为了分房而闹得不可开交的局面,甚至严重者还要拼个你死我活老死不相往来。但是人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因为这涉及到法律中的房屋继承法,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仔细说说这房屋继承法。房屋继承法房屋继承是指继承人将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的一种行为,客观来说就是房屋的所有或者是土地的使用权的一种转让。而房屋继承法是继承法中的一个部分,这种继承关系的发生也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会生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就把房子分配好来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的话,这一种行为叫做赠与,而留下房产的那一方逝世后,才会产生继承。另外,如果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等方式将房产留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行为叫做遗赠,所以继承人必须是合法的,在法律中被认可的。再者,要被继承的房产必须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是公有财产,则被分割后的所属财产才是有效的可继承财产,这一点也必须明晰。房屋继承顺序首先,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下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则优先按照这些协议来办理继承。如果没有这些行为,则是根据法定的继承程序来。法定的继承人按照先是父母、子女、配偶的顺序继承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而且必须是前者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利后,再由后者继承。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是较难进行分割的,所以通常情况下通过两种方法来进行房屋的处理。第一种是选择好房屋使用者后,由他进行对其他继承人应分到的房产份额进行折价补偿。第二种是则是各继承人共同拥有房屋遗产,不过这一种方法是为了缓解第一种方法带来的矛盾和纠纷,第一种方法属于更常见的选择。人们常说“家和万事兴”,小编也希望大家和平相处,树立正确的财产分配观,不要因此伤了亲人间的和气。

房产遗产继承法有几种继承方式 这里有最全面的介绍

房产遗产继承法有几种继承方式 这里有最全面的介绍

2017年出台了最多的房产遗产继承法,虽然这个法律多年来已经更新完善了好几次,但是好多人在遇到遗产纠纷的情况下还是一头雾水的不知道该如何开始,自然人死亡后留下的遗产,从继承方式,继承顺序都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很多人对于房产遗产继承法并没有一个详细的了解,那么关于遗产继承的顺序和方式有哪些,还要遗产公正到底应该如何办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信息,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一、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二、继承的类别有哪些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3、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4、转继承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的规定,不光适用于法定继承,还适用于遗嘱继承,以及遗赠。上述《意见》第53条还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5、遗赠所谓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公民通过遗赠给与受遗赠人的既可以是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免除其财产义务。公民订立遗赠时,可以对遗赠附加条件,也即可以要求受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该附加的义务并不是遗赠的对价,也不能超过受遗赠人所得的财产利益。《继承法》第21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此外,遗赠的设立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对出生后将成为法定继承人的胎儿,亦应当保留继承份额。在司法实践中,有判例将赠与给婚外情人的遗赠予以撤销,主要基于该遗赠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而归于无效。在遗赠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受遗赠应在知道该遗赠的两个月内积极向遗赠执行人主张接受遗赠。没有执行人或被遗赠人的继承人阻挠的,可通过诉至法院的形式,确认该遗赠的效力并取得遗产。以上是法律上规定关于房产遗产继承法的相关基础知识,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规定比较简单,但是在实际上因为房产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还是有很多,因此小编认为,法律仅仅是作为一个工具,只能在一方面能够起到准绳的作用,很多的结果一致还是需要当事人之间进行相互的调解和妥协才能达成满意的效果,所以遗产继承方式,更大基础上来看,还是尊重遗产主的意愿的,希望小编上面整理的相关知识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继承需要多少钱税费呢

房屋继承需要多少钱税费呢

如今越来越多的子女都在面临要继承父母的房产。并且如果家里的房子有需要继承的话,也是比较麻烦。要办的手续也是非常的多的,也许有很多朋友知道有关房产继承手续,但是里面的细节我想知道的人并不是很多,知道的我想都是一些皮毛的东西。那么对于房屋继承需要办什么手续呢?以及房屋继承需要交多少税呢?接下来小编就详细给大家分享,希望我们的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房屋继承需要多少钱税费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法律行为,是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的体现,所以国家关于房产继承的费用较低。具体税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证费用市内四区、黄岛区:费用是标的额的1.2%。城阳区:标的额为20万以下:费用是标的额的1.2%;标的额为20-50万:费用是标的额的1%;标的额为50-500万:费用是标的额的0.8%。2、过户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免征,只收取手续费、登记费和印花税。手续费:6元/平方;登记费:80元;印花税:5元。3、继承人转让继承房屋时所需税费1、直系亲属继承①缴税同一般商品房。②房屋是否满两年或五年,按继承房屋的上次购房时间计算。2、非直系亲属继承①房屋是否满两年或五年按继承时间计算。②个人所得税=(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20%(差额20%)。③其余税种纳税比例同商品房一样。【特别提醒】①崂山区无论直系继承还是非直系继承,均需缴纳差额20%的税,税种为继承税。②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总结:房产继承是房屋产权转移方式中,缴纳税费较少的一种。但是在继承房屋再次出售时,如果继承人为非直系亲属,所需缴纳税费就相对较高,所以在办理房产继承过程中,要了解与房产继承相关的所有税费。房屋继承手续如何办理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以上就是我们给大家分享的有关于房屋继承需要办的手续有哪些,以及房屋继承需要交的税有多少。希望大家能够清楚的了解房屋继承设计的内容。只有清楚的了解房屋继承需要手续以及房屋继承要交的税。以后遇到房屋继承的时候才能清楚知道如何办。尤其是目前正在面临要继承房屋财产的朋友,更要认真的看看以上的我们分享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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