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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彗云

问问小产权房的概念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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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沛文 有用 0

你好。“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3月份,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清理原则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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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斐斐 有用 0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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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背后的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背后的问题

近几年很多人因为小产权房屋价格便宜,就会引发购买热潮,但是小产权房存在无法办理房产证,也无法落户口,这让很多人虽然买了房,但是心里也是不踏实的,随着对小产权房屋的政策出台,很多地方都陆续出现了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大都是因为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让一些买房者出现了恐慌,简单跟着小兔了解一下有关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分析。所谓小产权房屋是指经过合法审批在农村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住宅房屋。如果从土地的性质对房屋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在农村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就是小产权房屋,在国有无偿划拨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就是经济适用房,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就是商品房。正是因为小产权房屋是建筑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而集体土地只有本集体组织的成员才有权占有使用,因此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只有与集体土地有特定身份关系的农村村民才能购买或者经拆迁回迁取得小产权房。此外,任何人购买小产权房均为法律所禁止,所签定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也会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合同。合同被判决无效以后,出卖方就可以收回房屋,当然出卖方应将已经收取的购房款退还给对方。由于近年来房屋价格飞涨,许多出卖小产权房人通过诉讼收回了房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小产权房的土地,已经补交了地价款,变成了国有土地。于是小产权房也就变成了大产权,房屋也由禁止上市交易变为可以交易。随着很多关于小产权房屋转正政策的出台呢,一些地方也开始让购买小产权的用户来补交地价款成了大产权的房屋,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上市交易了,但是现在的小产权房屋全国各地都很多,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何去何从,随着一些拆迁等地方的变化,一些原房主开始想要补偿款,一些转不了正的小产权用户也因此闹上了法庭,多了解一下小产权房买卖交易的法律知识还是有必要的。

北京小产权房问题介绍

北京小产权房问题介绍

导语:不知道大家是否一直关注着小产权房的问题,虽然本身存在于政策的边缘,但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也逐渐打开了自己的市场,即使是农村居民也能做“房地产商”啦!然而,这个市场还不够成熟稳定,大家对小产权房肯定也有跟多云里雾里的地方。不用担心,就让小编以北京的小产权房为例,和大家一起拨开云雾见青天。什么是小产权房首先我们得清晰地了解什么是小产权房。它和它的身份一样,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官方解释,因为它本身就起源于民间,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一个称谓。可能说“小产权房”,大家都关注到“小”字上了,其实它的别名更加贴切,叫做“乡产权房”,因为发布产权证的就不是国家而是相对小范围内的城乡政府。这也能看出来,“小产权房”是没有官方“身份证”的,也就是说它的产权并不具有真正的法律意义。就好像它是由私人承办的,主要是由一些乡里组织者或者开发商自由建筑出售的“私家”房屋。然而,上面所说的正是大众最关注的问题。因为更现实一点的说法就是“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没有保障的。所以千万不要因为其价格低廉而进行交易,这类房屋的购买是十分有风险的,大家一定要谨慎,不要“幸福”一下子,“后悔”一辈子!北京小产权房问题多多因为大都市充斥着高房价的压力,所以北京“小产权房”的市场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但是,专家表明了,国家还没有明确的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小产权房要转正完全是空穴来风。这类问题解决起来涉及方面太广,并且还可能造成法律纠纷。而且北京市大多数违规严重的小产权房正在拆除中,所以大家对待这些有风险的投资一定要是理智清醒的,保持谨慎状态。不然出现什么冬天不供暖气,没有小区保安,设施老旧化严重,物业处理缓慢,没有产权保障等问题,可就没有地方去诉苦、求说法了。而且大多数小产权房都很偏远,交通也不便利,缺乏公共资源,也会为居民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大家购房时一定要考虑多种因素,不要只看价格。目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在全力清扫违规违建的小产权房了,以确保小产权房的零增长。望大家合理购房,只求住的舒适,住的安心!

【关于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及购买时的问题简析

【关于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及购买时的问题简析

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中,你会发现城市的面积在不断的扩大,在郊区建筑房屋商店,而这样扩大就会占用郊区一些农民的土地面积,但是在占用土地的前提是要合法的买卖土地,但是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农民及商家不得随意的买卖土地,这就需要正规的土地转让证明,以及土地租用者也就是拥有土地的农民要接受购买土地的各项条件。但是仍然有许多的人不满意购买的条件,于是就自己盖上房屋出租或者卖出去,或者是在国家不允许的情况下自己盖上房屋居住,而这种不属于购买来自己建筑的房屋,或者购买的时候是别人自己建筑的,没有正规的房产证的房屋则属于小产权房。大产权房及小产权房的分类是根据土地使用权上来分的,大产权房是发展商有土地的产权,通过竞标拍卖或者直接购买而得来的土地产权,发展商的产权属于大产权,而小产权则是土地原有的租用者,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筑的房子则叫做小产权房。大产权房购买的时候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时候也要购买房屋占用的土地的出让金;大产权有国家发产权证,而小产权房国家不分发产权证,而是通过乡镇发的产权证,又叫做乡产证,而乡产证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大多有几类,一种是城市房价太高,很多大中城市的房价让许多人一辈子都买不了属于自己的一套住房,而且政府的一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数量太少,而需要房屋的人数太多,这个时候小产权房的价格无疑是最适合购买的,然后也就忽略了一些小产权房存在问题;还有一种就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不合理,农村很多人法律意识不强,认为是自己的土地就是自己所拥有的,就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居住需要房屋又是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于是就选择一块适合的土地盖房子,并没有房产证类的证明。在小产权房购买的时候存在很多的风险问题,其中有些就是法律上的问题,在房屋转让上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就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房屋没有过户到时候如果有拆迁,则不享受政府给予的拆迁款,还有就是政策上具有的风险,我国明确规定不准在非宅基地的土地上建筑房屋等政策。小产权房的存在尽管为很多人提供了住宅,但是存在的问题特别多,希望小编的这些介绍可以为你提供一个对于小产权房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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