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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光辉

商品房价格规定是怎样的?商品房价格可以议价吗?怎么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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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碧琳 有用 1

商品房价格规定办法是,开发商在执行的时候分为三个价格区间进行定价。在进行房产销售的时候,商品房的部分小区的房屋是可以议价的,掌握好议价的技巧,才能在购入房屋的时候,少付一点房款。商品房价格规定商品房的价格一般是按照房屋的底价・表价・和成交价三种价格进行出售。底价就是房屋出售价格的底线价格,低于底线的出售价格,开发商的利润就会受到影响,在经济危机的时候,有的房屋出售的价格就是以底价甚至低于底价的价格出售的,开发商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是不会以房屋的底价出售的。表价是房屋大广告时出售的价格,并不完全代表房屋出售的价格,因为有的房屋是可以议价的。商品房价格可以议价吗商品房的价格是可以进行议价的,但是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大公司出售的热门楼盘或是其他楼盘是不议价的,只有一些房屋的某些方面不完善的情况下会接受议价。怎么议价既然房屋可以进行议价,就说明房屋的某一方是由缺陷的,可以根据缺陷问题好好的跟开发商进行议价,议价的价格要有一定的底线,不可以胡乱降低价格,因为开发商定价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底价的,他也要保证利润的底线收入。商品房的价格规定是分为三个价格区间进行上市出售的,是可以接受议价的,议价的时候要保证不能超出房屋出售底价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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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住房是国人的一件大事,高额的房价让许多的老百姓无力承担。也正因如此,任何与房产相关的政策都会受到广泛的关注,相信不少人也都非常关注限价商品房,那么什么是限价商品房及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解答!什么是限价商品房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3人及以下8.8万元及以下15平米及以下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11.万元及以下15平米及以下76万元及以下。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限价商品房出售需要哪些条件呢?“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是很多人疑惑的问题。目前对于限价商品房买卖,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限价商品房出售需要哪些条件呢?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综上所述,如果想要卖限价商品房时,就需要看您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否达到五年的时间限制。只有满五年的条件的,才可以出卖。这点关系到产权是否可以转移,买卖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等一系列问题。不是想卖就能卖的,所以千万不要忽视这一点。关于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的内容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房价的居高不下,让很多人面对着一座座高耸的楼房,唯有望楼兴叹。针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现状,限价商品房政策被政府推出了。

商品房价格构成 商品房如何定价?

商品房价格构成 商品房如何定价?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中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商品房价格构成一、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支付的出让、转让费用、拆迁安置补偿的净支出及按规定应交付的有关税费之和;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取得该划拨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之和。二、住宅开发成本1、前期工程费。包括水文及工程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路及平整场地等费用支出。2、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含结构和装修)、设备购置费等。3、附属工程费。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列入住宅小区详细规划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4、开发间接费。指开发经营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5、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并与项目开发直接有关的费用。三、住宅开发期间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支出。住宅开发期间费用应按受益项目进行合理分摊。1、管理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2、财务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为筹措建设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3、销售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为销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四、利润以上地使用权取得费和住宅开发成本之和为基数计取,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住宅,其利润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属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住宅,其利润率由开发经营单位自行确定。五、税金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按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执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不列入组价因素,在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外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六、商品住宅差价包括楼层差价、朝向差价。楼层差价、朝向差价分别按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开发经营单位自行制定,其中属政府定价的政府指导价的,报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商品房定价有三个内容1、总体均价确定商品房总体均价确定可以采用消费者反馈法(问卷调查)、市场定价法(层次分析法)和专家意见法三个方法,最好是通过三个方法分别得到项目总体均价,然后在按照权重计算最终均价。2、推售策略确定推售策略决定了你把房子分多少次推出来,每次计划推出的房源数量有多少,这样才能计算各期推售房源的均价和如何实现整体均价。3、每套房屋定价在确定了推售单位之后,按照推售单位房源的各种差异(位置、朝向、户型、景观、交通、噪音等等),分别测算出每套房屋的评分,按照房屋评分系统,结合均价计算所有房屋的单独售价。关于商品房价格构成、商品房如何定价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给广大购房者带来一些有用的帮助,了解商品房的价格,对我们的购房计划还是很有帮助的!

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

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第四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第六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第七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第八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第九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第十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一)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三)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四)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五)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商品房销售应当公示以下收费:(一)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二)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三)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第十三条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十四条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第十五条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第十六条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本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发现商品房经营者明码标价的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全部介绍,希望能加深大家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认识,买房之前也了解到相关的政策知识,这对我们买房来说也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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