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贝梦露

有谁能解答购买商品房有哪些证件

3 回答

共有3条回答

刘清钦 有用 1

个人或单位购买的商品房应该有的证是:房产证和土地证;
你说的“契税证”,无此一说,也就是说根本没有契税证,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契税办证联是你在办理房产证时提交的资料之一。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展开全部回答

生生 有用 1

您好,购买商品房一般需要办理下列购房手续:
(1)签订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或预付款。
(2)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
(3)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登记。外省市户口的购房者需同时办理购房申请。
(4)按房屋买卖契约中的约定交纳房价款。需办理购房贷款的,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办理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5)验收房屋,办理入住手续,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6)按房屋买卖契约的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7)还应该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鸿信装饰 有用 1

主要看五证。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以上就是人们常说的五证二书!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武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 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

武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 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

目前,武汉市新开楼盘均可通过网络查询该楼盘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线查询功能如何使用吧。武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首先,登陆武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线查询:http://www.whfg.gov.cn/upload_files/whfcj/channels/721.html),在网站首页导航栏中找到“资质资格”栏目,点击该栏目进入二级页面。该栏目页面中提供了包括“企业认证”、“人员认证”、“不良记录”等多项数据信息供网友查询。然后,在“人员认证”所属条目中,可找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项。点击“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进入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页面。页面上,近期武汉市内预售的地产信息按证书号进行降幂排列,信息包括:年度、证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4项基本信息,并附有搜索功能。最后,在搜索框内输入准确的楼盘名称,点击“提交查询”,相应的楼盘信息就出现在搜索结果中。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后,点击“查看”按钮即可。在此需要说明的是,该搜索功能为关键字模糊搜索,即使只记得楼盘名其中的一个词,也可以方便地查询到所需信息;该系统查询的结果属于项目概况,它不仅提供了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还能同时获取包括“企业名称、资质证号、法人代表、办公地址”等20多项信息。提示:目前网络上有许多网站提供了城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查询功能。但非官方网站的数据可能出现误差或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因此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到武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上获取相应信息。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32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建设安装工程的总投资已经完成25%以上,或者商品房的建筑基础工程已经验收合格;6.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7.已经与在上海注册登记的银行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8.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上就是关于武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全部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其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对外售房。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

南京商品房预售条件和步骤有哪些?

南京商品房预售条件和步骤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是现在很多开发商都会采取的销售形式,主要是为了筹集建设资金。那么,2016年商品房预售有哪些条件?开发商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的步骤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南京商品房预售条件和步骤!一、南京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全书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房屋预售的条件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南京房屋预售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第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第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第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三、南京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预售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购买商品房时不仅仅需要注意预售条件,还要注意如何确定商品房预售效力,商品房买卖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了解这些能够对购房者有着更大的帮助。

商品房买卖流程 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流程 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多知悉相关情况,不仅能让自己购得一套满意的房子,更能在以后减少因房屋带来的麻烦,同时还能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16商品房买卖流程、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注意事项的知识。商品房买卖流程1、选房。2、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交纳定金。签订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应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集中体现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的法律特征:标的物是不动产和特定物:即不可以移动,也不可以用它屋替代;合同是双方合同:双方各有取得(支付)房屋价金(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义务)详见二手房买卖合同(正式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版);合同是有偿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为取得自己的利益须给予对方相应利益;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必须是以书面形式,其有效成立必须以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要件。第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1)标的;(2)数量;(3)价款;(4)期限:合同签订及生效期、价款的支付期、交付房屋期限;(5)交付办法(6)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违约金的办法,没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支付对方2%-5%的违约金。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抵押权人就有可能随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房产证,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5)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开发商在售楼书、广告中许诺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4、办理商品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与贷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协议。5、办理入住手续。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付手续,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质量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6、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购房者在购房时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在入住时,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协助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商品房买卖注意事项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6)其它构筑物,如独立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强制拆除。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5、定金不退,优惠不履行,怎么解决?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优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或您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由此优惠承诺,那么开发商就负有兑现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显现,可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主张您的权利。如果开发商的优惠承诺只是一种口头承诺,那维权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必须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有此承诺。6、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该怎么办?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7、施工方失误至设施遭损,责任由谁承担?施工方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挑选的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业主也要承担选任不当的责任。所以在房屋装修之前,首先要查看施工方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是不是拥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是不是真正的诚信单位。只有三者都能符合标准,才能安心的将自己的房屋交给对方来装修,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8、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维权?国家法律及其相关律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房可根据规定先行催告,若还是不履行合同,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9、小区吵闹,物业不给力,怎么办?要看噪音的来源,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果是工厂生产、工地施工的噪音,要向环保局投诉;如果是夜间摆摊烧烤的噪音,要向城管投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如果是小区业主的噪音,协商不成的要向法院起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属于市民生活质量问题,建议找报社或市长热线反映。10、小区内违章搭盖,业主如何解决?违章搭盖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对于小区内业主自行搭建的违规建筑。物业只能劝阻,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建议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如果是开发商的违章建筑,还有一个规划不符的整改程序。然后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买卖流程和要注意的事项的全部介绍,希望能给准备购房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购买商品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包含了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购房者在签定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