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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睿诚

求解答买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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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骄傲放纵_910... 有用 1

如果是实体还不存在,就是说楼还没建成,你也确认要了,你的”定金”是定上名额,如果实体出现后(就是说房子建成后)和之前开发商承诺的有出入,”定金”是要又倍返还给你的;如果和之前承诺的没有出入,但你却不想要了,则”定金”就成为房款的一部分.你是无权要求其返还的.而”订金”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一定要看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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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皮卡皮卡丘 有用 1

你好,据我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般都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对于这部分款项,有的开发商在认购书上称之为“订金”,有的则称之为“定金”。定金和订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  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而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

初雪 有用 1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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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定金和订金定义 买房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和订金定义 买房定金与订金区别

目前很多人有钱了都会通过买房来投资,或是保值等等,尽管房价不断升高但人们买房的需求并没有减少。买房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事情,一套房子的价格从几十万到几千万不等,它可能需要人们一生积蓄。在看房之后如果看中了,往往是需要缴纳一定的钱,这笔钱是“定金”或“订金”。但本质上定金和订金是不一样,下面为你介绍买房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和订金定义定金定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定义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定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订金应当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买房定金与订金区别等知识就先给大家介绍到这里。通过文章介绍的内容可以明显的见到,它们俩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一样,在购买房屋需要交钱之前,购房者必须要能够弄清楚定金与订金各自的含义、它们的区别,避免自己交了钱之后出现拿不到房又退不了钱的事情,到时候吃了“哑巴亏”可是非常的糟糕,请人们必须要能够了解清楚这方面内容。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相信很多人都会碰到两个同音词,但是这两个同音词虽然同音,但意思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今天我们的苏州装修小编就被这么一对同音词给难道了。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关于这组词平常可能涉及的不是很多,在房产家居装修中就涉及到了两者之间的知识,如果我们的业主到买房之前还没有分清楚两者之间的具体含义的话,那么将很有可能在买房的时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为了减少业主的损失,在这里给各位上装修知识课啦!1、订金和定金的概念“定金”就是指为了能够保证合同的履行,业主(买方)预先向我们的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在合同上写的是“定金”的,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业主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而对于“订金”,现在我国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就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道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和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2、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它主要就表现在:第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没有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第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第三、关于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比如说我国制定的《担保法》就规定了定金数额不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第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希望更多业主能多多消化以上的内容,如果想要更多了解下苏州装修公司的话,可以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

房屋买卖订金和房屋买卖定金

房屋买卖订金和房屋买卖定金

什么是订金?房屋买卖订金是一种预付款项的性质,是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协议,通过预付一部分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向并比较真诚的履行合同的意愿。订金应该区别于定金,定金是为了履行约定的保证,同时也是一种支付和补偿,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不光是房屋买卖,其他很多交易都涉及到订金的问题,它是买家给予卖家的一种承诺,是表达一种意愿,让后续的签约活动能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定金的概念“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订金和定金的微弱界限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比如: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钱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万元的问题。那么客户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当退还的。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总之,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房屋买卖认购书上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面的,是购房者对房屋开发商的一种承诺和保证。订金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买卖双方,使其在交付订金后能够更大程度的按照事先约定的去实施。当然在交付了订金以后,买卖双方在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取消约定的。具体情况需要买卖双方彼此协商。所以,卖家在交付订金时应该想清楚,是否确定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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