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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丰茂

公司办理的集体户口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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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办理流程。根据规定,集体户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须持本人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到户口所在的单位(即人才市场)借出您的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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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集体产权的房子能买吗、是否可以办理继承手续

集体产权的房子能买吗、是否可以办理继承手续

卖买房子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光光就房子的归属权而言,就有许多值得大家学习的内容。比如集体产权的房子能否买卖?具体的手续操作如何?这方面的知识涉及到双方的权益以及法律知识,需要用户自行进行提前的学习,以便于通过了解掌握最佳的知识,防止后期的损失。那么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些与此相关的内容,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学习。一、集体产权的房子能买吗一般不建议买,没有房产证,不能保证产权,国家也不承认买这样的房子对个人来说,你没有独立的产权,你也不能使用集体的产权证去办理各种与产权相关的事(如抵押,贷款等).但房产仍可以买卖,只是价格不能与独立产权房一样.这种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俗名叫“乡产权”,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区级政府咨询二、集体产权的房子是否可以办理继承手续分几种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村组的人,那是完全可以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的,将房屋产权证和宅基地使用证的名字从被继承人改为继承人的名字。但如果继承人是非农业户口,那么他仍有权继承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也不能过户,但可以使用和出售给本村组的人,房屋不能翻新、重建,如果房屋因自然原因倒塌的,则宅基地由村里收回。三、集体产权的房子怎么过户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二)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三)居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上文提及的集体产权的房子买卖说明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知识,包括具体买卖建议以及过户等等操作流程说明。由此能够得知,一般我们并不会建议大家买卖集体产权的房子,原因是它没有法律保障,容易引起麻烦,但是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有时候集体产权的房子的买卖也是合理的,不过这个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过户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不能够省。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方法介绍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方法介绍

大家知道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吗?集体土地指的是一些农村土地,一般是由集体所有有的,不属于个人,属于国土资源的一种。集体土地是可以被使用的,但是使用的时候需要办理手续。现在有很多农村的地方,会将一些农村的集体土地改造成经济房。农村的集体土地如果被使用于改造房,也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小产权房。下面我们来看一下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方法。一、办理分类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件复印件、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二、办理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三、申办程序(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件。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评估收费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以上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方法,一般办理是由住户河源使用土地单位到国土资源去进行共同申请的,办理的流程也是比较麻烦的。有些地方的集体土地办理部门并不在那个地方,所以办理起来还需要跑去另外一个城市,或者是另外一个区域。另外集体土地是不能私有的,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去占有集体土地,也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去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集体土地所有证办理流程、区别分析

集体土地所有证办理流程、区别分析

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证?要回答这个问题的话,小编建议大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它告诉我们集体土地使用证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主要用于对土地实行统一登记的证件,并且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相比也存在不小的差异。具体大家可以参考下文的描述,或者也可以综合专业人士的解释入手分析,以免混淆。一、集体土地所有证办理程序(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所有证有何区别?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与土地所有制相对应,我国目前土地使用权也可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类。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由此决定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土地仅限于国有土地,而非集体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本《解释》调整的范围只限于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纠纷案件,不包括集体所有土地,这在《解释》的名称中已作出明确界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时候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因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所有证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避免混淆引致的麻烦,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参考上文所述入手学习,并且根据小编提示的流程进行集体土地所有证的办理,即事先准备必须的材料、通过一系列的申请以及调查审核后依法取得合法合理的集体土地所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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