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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淑惠

谁懂宁夏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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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情小狗熊 有用 1

你好,宁夏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3、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5、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9、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10、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
11、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12、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13、向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14、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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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别跟我玩心眼 有用 1

宁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立新巷,光明广场东侧的一个巷子里地图上其他显示的都是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锏惧害鍦板浘

950729tt 有用 1

宁夏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以下这些:
第1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2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3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4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5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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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铜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铜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时,很多朋友不懂得如何具体操作,于是很多机会就这么稍纵即逝,给自己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奉上一则关于铜仁市的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办法,具体包括了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所需资料及程序,以及贷款担保等内容,其详细程度绝对能够彻底解决大家的疑惑,希望小编今天所提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章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第六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以下简称借款人)是按规定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借款人具有铜仁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有效居留期限)。第七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申请贷款之日前,借款人及单位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其中,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无住房),可放宽至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二)新调入本地区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按连续缴存计算,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九条贷款的用途:(一)用于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自住住房和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合法产权的住房;(二)用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三)用于职工自建自住住房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四)用于职工本人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第二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十条贷款限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贷款额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固定收入(减去同期银行负债还款额)、贷款年限等条件综合测算确定,同时,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的70%。贷款额按下列公式测算:贷款额=家庭月固定收入×月还款比例×12×贷款年限。第三章贷款所需资料及程序第十三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1、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截止申请贷款日须在24个月内,符合规定的首付款依据;2、职工自建房,须完成自建房设计楼层的30%以上;职工在当地政府规划的新区自建自住住房,只须完成自建房设计楼层的20%以上;第十五条贷款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向受托银行签发贷款委托通知书,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划付手续。第四章贷款担保(一)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所购买的拥有所有权证的住房、或者其他自有、共有以及第三人拥有所有权证的住房抵押。用住房作抵押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市场准入证),借款人房产应当由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且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二)以现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到住建部门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手续。住建部门出具《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将《房屋他项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抵押权人收执。看完小编为大家整理奉上的铜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大家是不是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有了一个非常具体的了解了呢?至于大家到底能不能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得看大家准备材料是否充足、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了呢。小编也希望今天整理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也祝愿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朋友,能够顺利取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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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按照中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2016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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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住房公积金政策也慢慢在各大中小城市得到了落实。巴州是一个具有丰富石油天然气,太阳能资源的城市,风景非常美丽的地方。大家最为熟悉的可能是巴州的一种水果—库尔勒香梨,个头不大不小,颜色青绿,味道香甜无比,遍销全国各地乃至世界。那今天小编就为巴州的工作的人们普及一下如何提取公积金以及贷款管理办法。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提取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10日—29日(节假日除外)二、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储存卡的原件。代他人领取的,须同时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三、以房屋产权人配偶身份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或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四、提取人在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的同时,需根据不同提取情况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离、退休:提供离休、退休批复或《离休证》、《退休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一至四级伤残等级的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提供《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出国、出境定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或迁出地户籍注销证明;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户口迁出证明和单位调令、迁入地政府出具当地未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证明;非本市户籍的合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提取人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者的夫妻关系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如无配偶的,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无配偶证明,以及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由法定第一继承人共同署名签字委托代领证明;购买商品房:提供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预付款税务收据(预付款不得少于购房总额的30%)或结算税务发票;购买房改房:出售房改房审批表或《房屋所有权证》、房改专用发票;购买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税务收据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购买二手房: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税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城镇的,提供县、区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的,提供县、区以上土管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县、区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通知书》;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供借款合同、银行还贷卡、同意提前还贷审批表或银行出具的还贷凭证;已还清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贷款清偿凭证;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比例:提供房屋租赁证、实际支付租金凭证和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五、提取额度1、销户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如提取时,提取人及配偶未还清公积金贷款,应作冲还贷款处理。2、一般提取的:①可提取至截止时间个人账户内余额百元以上。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房屋产权拥有人及配偶提取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发生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总价款。③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如为组合贷款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如为商业性住房贷款,应先还贷后提取。④用于支付房租的,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的50%。六、提取截止时间1、购买商品房:截止到售房单位出具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所载明的时间。2、购买二手房:截止到《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3、购买房改房、拆迁房:截止到房改专用发票、税务收据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所载明的时间。4、新建、翻建自住住房: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批准时间后一年。5、大修自住住房:截止到《房屋鉴定通知书》所载明的时间后一年。6、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截止到贷款偿还审批表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清偿凭证所载明的时间。以上1—5项提取时,提取人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七、办理程序1、职工本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3、职工本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相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4、职工到银行提款或办理还贷转账手续;5、实行托管管理的和单位破产、解散、注销的,职工可随带相关证明,直接到公积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同时,还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年限由现行的25年延长到30年,贷款年龄由男女60岁延长到男女65岁,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贷款结清后再贷款的,二套(含二套以上)贷款最低首付贷款比例仍为20%;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虽首贷未结清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两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职工购买自住房可以先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相信大家对于巴州的公积金提取流程相当了解了,现在有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人们可以去提取了。同时我们也普及了一下公积金贷款方面的事宜,公积金贷款确实会比商业贷款要划算很多,大家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质量,个人能力提升,是可以尝试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了,每年都可以省下一笔不小的利息费了,贷款的年限越长就省下的利息越多了。有需要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去尝试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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