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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刚毅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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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夏姐姐 有用 0

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不是同单位解除合同或者退休,则住房公积金提取只能为部分提取,提取金额是根据个人提交的材料所决定的。原则上,因购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大于购房截止日期时的账户余额,查询方式如下:
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
3、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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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婷06 有用 0

我知道有: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潍坊市坊子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坊子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管理,具体包括: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变更、注销;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核定;
(四)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
(五)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对账、查询、处罚。
第三条潍坊市坊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管理。
第四条坊子区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含上属驻潍单位)及在职职工,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xc28002 有用 0

第一条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中心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公积金中心、接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
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潍坊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受委托银行应当依据委托合同和公积金中心制定的工作规范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并接受公积金中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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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讲,头等大事便是买房,而由于人口基数的庞大所导致的需求量直线上升,也造成了中国的楼市价格一直高居不下,尤其是一线城市,人口的大量涌入致使一线城市的需求量只增不减,所以,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对民众买房这个事情有着相关的政策以及优惠条件,今天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四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并向管委会报告工作。管理中心下设分中心,分中心是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与管理中心实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第五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第二章缴存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应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市政府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月缴存额的最高上限和最低下限按管理中心每年年初公布的标准执行。第七条单位应当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到职工专户;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第八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九条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由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有效期限为一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第十一条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凭证。第十二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第三章提取和使用第十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八)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九)职工调出或户口迁出本市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十)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上述就是部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那么相信大家应该能够看的很清楚,相关的政策标准以及规范也已经了然于心了,如果您是符合条件或者需要公积金来购房的用户可以参考本文,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深入了解,毕竟有些细则小编还是没有办法告诉您的,当然了,买房也是我们老百姓最大的事情,了解清楚这些规章制度,优惠政策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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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人们平时非常关注的,不仅是因为很多人用它来买房,更多的原因是它与我们平常的工资挂钩,要知道住房公积金就是利用工资的比例来缴存的。大家在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就可以打印工资条,上面会清楚的记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有一部分人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这里就以山东为例为大家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山东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各单位应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自2016年1月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三)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13300元,最低限额暂按1700元确定。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8%,最高不高于12%。(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原则不低于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三、调整方式各单位申报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以下两种方式: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的单位,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行调整,具体规定详见《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管理规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并非凭空而来,国家的法律都有相关规定,上面会明确的记载公积金缴存比例应该是多少,大家工作的单位也会按照国家规定每个月按比例缴存,了解之后大家就可以知道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是怎么来的。其实关于住房公积金还有很多我们需要了解的地方,大家平时多关注关于它的讯息和相关的法律,就能了解到很多我们平时所不知道的东西。

公积金封存是什么意思?管理办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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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工人都有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公积金的缴纳都是通过单位来存交的,所以一定要与相关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才可以。公积金账户是每个工人的保障,也是公司录用人的筹码,但是一旦终止了劳动合同,不再使用该工人,那么就会把之前为他缴纳的公积金账户封存,人们也就不能再使用了。公积金封存是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现在我们就具体的来了解一下它到底是什么意思以及公积金封存的管理办法。公积金封存是什么意思?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你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转移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公积金封存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制止单位随意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子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1、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5、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6、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7、职工停薪留职,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8、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的,经本人申请,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封存。第三条住房公积金封存户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帐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封管办)集中管理,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帐户由原单位管理。职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区分,前者称入管集中封存职工,后者称单位封存职工。第四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和封存户提取实行审批制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封管办审核,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暂委托建设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分别由封管办和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第五条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封管办提出封存申请。单位应填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人管清册”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人管清册汇总表”,并提供有关封存原因的证明材料,到封管办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审核手续。公积金封存对于我们来说会比较麻烦,直到我们再次找到用工的单位,也有可能会对我们造成不良的影响,因为下一家单位有可能借故不解封我们的公积金账户,从而少交公积金。所以我们尽量避免公积金封存的现象,如果有的话也要按照正规的程序把公积金的账户启封。国家对于公积金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机制,所以我们最好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这样就不会被别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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