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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嘉祯

房屋买卖佣金怎么给

房屋买卖佣金怎么给?一般是哪一方出佣金的?

5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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濎樽装饰 有用 1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要看当地中介的收款,这个都是比较灵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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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拉迦装饰 有用 1

举例说明如果你是买房,这个房屋的信息是多家中介共有的,中介费是卖价×2.5%一家中介独有的是卖价×3%中介费一般都是买家付,有的时候卖家会要求付,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懂的。大连链家地产,杨晓东。

居尙装饰 有用 1

介佣金一般是成交价的1%至2%之间,根据总价高低可以协商。一般情况都是由买家支付,如果要求卖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卖价也会相应增加,效果一样。

太仓阔达装饰 有用 1

一般是买家出的,成交价的1%至2%之间,根据总价高低可以协商。

一峰装饰 有用 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每个地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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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房屋买卖应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房屋买卖应注意事项

现在买房已经成为了我们人生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了,但是由于房价的高速增长和人们过低的收入,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一块心病。在买房的过程当中有的人选择买了新房,而有的人却选择买了二手房。买房是我们人生当中的一件大事,所以我们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很多人在买卖房屋的过程当中出现了违约的情况。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呢?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房产交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房屋买卖应注意事项(1)买卖双方购房违约金必须约定明确,有必要的时候需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由于目前房价变化大,有些业主为了能够将房产更高价出售,选择毁约,因此为了保护买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明确说明。(2)购房者需尤其明白一个常识:直系亲属并非业主的当然委托代理人。相关专家介绍说,在他们公司销售的部分二手房屋买卖案例中就有这样的真实案例:妻子拿着房本进行房屋出售,而购房者认为户主的妻子理应可以代理,于是签订相关合同,支付了房款,结果到较后户主并不承认该行为,导致购房者损失惨重。(3)付款时间,房屋交付时间需约定明确。买卖双方都可在签订合同后明确其相应义务的履行期限,若到期限未付款或交付房屋的话,一方可依据相应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在买卖双方就上述问题产生纠纷时,可通过合同明确约定的相应时间对纠纷进行调解。若未明确约定相应时间,出现纠纷后,再让双方达成一致,比较困难。付款时间、房屋交付时间约定明确,买卖双方履行其义务有了明确的期限,即使出现纠纷,也可知道是何方的责任。(4)非常有必要记录并保留双方的有效联系地址。专家介绍说,在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以下情况时有发生:合同签订后,购买人的购买意愿转变,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与之联系,其人已不知踪影。想要走法律程序,因不知买家去向,无法追讨。房屋过户后,业主收到尾款,未做物业交验或未做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就拿钱走人,找不到了。(5)仔细审查代理人代理权限的重要性。在二手房屋的买卖过程中曾经遇到过因为代理人代理权限审查不清而导致影响合同效力的。首先,要看有无代理时限,若委托书已超过代理时限,则需要其重新提交委托书;其次,看代理权限,看代理人是否有权力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事宜。(6)在二手房屋的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都要了解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定(订)金;不能超过交易总价款额的20%,否则超过部分也是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是无效的。通过小编的详细介绍之后,关于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买卖房屋的一些注意事项大家都应该有了相应的了解了吧!这些知识是非常值得大家去了解的,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会最近买房或者是卖房,知道了这些情况之后就会避免我们很多的损失。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以后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买一些手续齐全的房屋,这样的话大家的所有者权利就有了很好的保障。

房屋买卖订金和房屋买卖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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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订金?房屋买卖订金是一种预付款项的性质,是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协议,通过预付一部分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向并比较真诚的履行合同的意愿。订金应该区别于定金,定金是为了履行约定的保证,同时也是一种支付和补偿,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不光是房屋买卖,其他很多交易都涉及到订金的问题,它是买家给予卖家的一种承诺,是表达一种意愿,让后续的签约活动能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定金的概念“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订金和定金的微弱界限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比如: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钱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万元的问题。那么客户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当退还的。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总之,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房屋买卖认购书上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面的,是购房者对房屋开发商的一种承诺和保证。订金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买卖双方,使其在交付订金后能够更大程度的按照事先约定的去实施。当然在交付了订金以后,买卖双方在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取消约定的。具体情况需要买卖双方彼此协商。所以,卖家在交付订金时应该想清楚,是否确定买房。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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