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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曼云

海南房地产税收政策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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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上 有用 1

海南房地产税收政策
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按照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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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存丶blue 有用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契税征收机关有权核定契税纳税期限,为了保护纳税人权益、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省局出台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4号),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契税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的单位和人员属于扣缴义务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属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也不属于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的单位,购买房产、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仍是契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契税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购房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缴契税的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代理人未能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代纳税义务人缴纳契税税款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赔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处罚的罚款和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代收的契税税款,属于占有国家税款行为,税务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的权力,对占用税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追缴并作处罚。
二、关于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的当天。
三、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15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由于目前地方税务局征管的其他税种纳税申报时间都统一规定为每月的15内,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所以也将契税的纳税申报时间调整为至次月15日内。
四、关于契税纳税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关于“纳税人应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规定和第十一条有关“先缴纳契税,后办理产权证”的精神。我省明确的契税纳税期限有两层意思:一是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纳税人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日止,此期限不超过90天的据实核定纳税期限,即办理产权证之前,必须缴纳契税;二是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纳税人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日止,此期限超过90天的,以最长90天为纳税期限。超过纳税期限未完税的,地税征收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五、关于征管措施
(一)严格执行“先税后证”规定
税务机关协同房地产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缴纳契税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无误后,向纳税人开具契税缴税票据和缴税证明,作为纳税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证件的凭据。对购房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缴契税的,代理人应做明细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应分明细开具每户购房者的契税缴税票据和缴税证明。
(二)严格执行“多退少补”规定
对以下几种情形的,根据纳税人申请,可以执行税款“多退少补”和“退还”规定:
1.根据建设部门实际验收测量的面积为凭据,购房者验收、入住、办证后的实际纳税依据与已缴纳的契税依据之间存在差异的,对已征契税税款予以“多退少补”。
2.购房者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购房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代收代缴契税的,因各种原因把房屋退还给原房地产开发商的,凡已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未还完贷款房屋权属证书抵押在银行),已征契税不予退还;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对已征契税予以退还。
3.购房者未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交易双方已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买方已缴纳契税,但因各种原因最终未完成交易的,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已征契税予以退还。
4.对购房人自行转售(更名),凡未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开发商也没有退还购房款给原购房者,这种行为不能视为退房,属于自行转售行为,原购房者已缴纳的契税不予退还,并对其自行转售行为依法征收相关税费。

Asome 有用 1

海南房地产税收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契税征收机关有权核定契税纳税期限,为了保护纳税人权益、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省局出台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4号),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契税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的单位和人员属于扣缴义务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属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也不属于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的单位,购买房产、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仍是契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契税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购房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缴契税的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代理人未能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代纳税义务人缴纳契税税款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赔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处罚的罚款和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代收的契税税款,属于占有国家税款行为,税务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的权力,对占用税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追缴并作处罚。
二、关于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的当天。
三、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15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由于目前地方税务局征管的其他税种纳税申报时间都统一规定为每月的15内,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所以也将契税的纳税申报时间调整为至次月15日内。
四、关于契税纳税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关于“纳税人应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规定和第十一条有关“先缴纳契税,后办理产权证”的精神。我省明确的契税纳税期限有两层意思:一是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纳税人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日止,此期限不超过90天的据实核定纳税期限,即办理产权证之前,必须缴纳契税;二是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纳税人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日止,此期限超过90天的,以最长90天为纳税期限。超过纳税期限未完税的,地税征收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五、关于征管措施
(一)严格执行“先税后证”规定
税务机关协同房地产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缴纳契税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无误后,向纳税人开具契税缴税票据和缴税证明,作为纳税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证件的凭据。对购房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缴契税的,代理人应做明细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应分明细开具每户购房者的契税缴税票据和缴税证明。
(二)严格执行“多退少补”规定
对以下几种情形的,根据纳税人申请,可以执行税款“多退少补”和“退还”规定:
1.根据建设部门实际验收测量的面积为凭据,购房者验收、入住、办证后的实际纳税依据与已缴纳的契税依据之间存在差异的,对已征契税税款予以“多退少补”。
2.购房者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购房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代收代缴契税的,因各种原因把房屋退还给原房地产开发商的,凡已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未还完贷款房屋权属证书抵押在银行),已征契税不予退还;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对已征契税予以退还。
3.购房者未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交易双方已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买方已缴纳契税,但因各种原因最终未完成交易的,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已征契税予以退还。
4.对购房人自行转售(更名),凡未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开发商也没有退还购房款给原购房者,这种行为不能视为退房,属于自行转售行为,原购房者已缴纳的契税不予退还,并对其自行转售行为依法征收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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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房地产税政策  房地产税怎么收?

房地产税政策 房地产税怎么收?

对于房产税,相信大家也是既熟悉又陌生,全面开征的传闻一直都有,但就是始终没有落地,到了去年,中央层面甚至没有再提及房产税试点扩围的问题,转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那么,房地产税又是什么?中央又将如何改革,房地产税又如何来收取?对于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定义,专业人士是这样解释的,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有关房地产的税收都算房地产税,包括开发、流通、保有环节,前两个环节的税费又包括房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而房产税仅仅指向保有环节,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房地产税包含了房产税。从征收的目的来看,房地产税是为了完善房地产税制体系改革,而房产税则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因此在近年楼市调控常态化下,房产税开始试点征收,但从试点的城市情况来看,房产税的最初目的并没有实现,反而引来了更多骂声。因此,贾康指出,房产税改革不可避免,取而代之的就是房地产税,去年,国家已经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为推进房地产税最好技术准备。陈淮:房地产税不是拿来打土豪的此次政府是动真格了,全面征收房地产税势在必行,一提到要征税,很多土豪就会心惊胆战,手头上房子那么多,一旦征收房地产税,岂不是亏大了!不过,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陈淮看来,房地产税的征收并不是为了“打土豪分田”,而是为了提高房子的利用效率,大家不要把房地产税看作是持有多套物业的枷锁。贾康:房地产税可以减少楼市泡沫对此,贾康也表示非常认同,征收房地产税可以提高房子的利用效率,平衡供需,减少楼市泡沫,同时,对于房价也有平稳的作用。总体来说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会和房地产税的制度建设形成互动,不能说这样一个税收推出来之后,房地产的价位会应声而落,变成一个很低的水平,这是不可能的。未来有4亿多的人从农村转入到城市,他们要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这个有购买力的需求,使得中心区域的楼市平均价位表现为上扬曲线,房地产税不会改变这个曲线的基本模样,但是会使这个曲线不会太陡。计算公式:2015年房产税的最新政策变动及应缴税额的变动引起了大家的热议,通过权威机构透露,房产税共有两种最新计算方法:(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一)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1.投资联营的房产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融资租赁房屋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2015年真的来了,经历了2014年跌宕起伏的楼市,大家准备好迎接最新楼市状况了吗?这里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最新房产税计算方法和房产税计算依据,为这事抓耳挠腮、盲目无求的你有福了,懂得了这些,再也不用问别人了。持续关注小白,土巴兔装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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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会成为房奴,我们还是想买房,但房地产税是怎么回事呢?在买房前我是否应该要了解房地产税相关内容,以防后期带来无谓的麻烦。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计税价值或房产的出租收入。一、房地产税费一览表房地产开发项目报批报建费用一览表序号费用名称收费标准收费部门一、土地证之前1土地登记费1.6元/㎡国土资源局2土地出让金按土地等级分类国土资源局3土地效益金评估1×土地出让金勘测院4购图费首幅648元,复晒80元勘测院5勘察测量费定线:按红线长度1.2元/M勘测院、规划院测点费:326元/点,管线定线:1.4―1.6元/M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费20000元/公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日照分析1元/㎡景观分析15000元/公顷交通影响评价15000元/公顷电子文件上述计费的10%7拆迁管理费12-20元/㎡拆迁办8土地使用费1元/㎡国土资源局9契税3%市财政局10耕地占补平衡费10元/㎡国土资源局1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40元/㎡国土资源局12新菜田基金20000元/亩国土资源局13征地不可预见费征地总费用*2%国土资源局14土地管理费征地总费用*2%国土资源局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15规划服务费0.2%*工程造价规划局16价调基金住宅3元/㎡建委收费办公建5元/㎡建委收费办17市政配套费150元/㎡建委收费办18水增容费10元/㎡建委收费办19综合管网设计费1.6元/㎡*建筑面积规划院20人防工程质检费7.5元/㎡人防面积市人防办公室21人员掩体设计费总投资10万元三类工程按设计概算的2.5%,二类工程按三类工程项目收费率的1.3系数,一类工程按三类工程项目收费率的1.2系数部队专业设计院22供电设计费5%*工程造价电力设计院23排水设计费4.5%*工程造价自来水公司24给水设计费4.5%*工程造价自来水设计院25煤气设计费5%*工程造价煤气设计院26采暖设计费4.5%*工程造价热力设计院27公建防疫审图费3‰*工程造价市防疫站28电话穿线费10元/㎡*建筑面积电信局29文物勘探费2元/㎡*占地面积三、施工许可证之前30规划定位放线费2300元/栋勘测院31施工图审查费1.2元/㎡市建委32临时施工用水15元/㎡*建筑面积自来水公司33招标管理费总造价的0.7‰(施工单位付0.3‰)34有形市场服务费中标价的1‰35合同鉴定费中标价的0.05‰36质量监督费总造价的1.4‰质检站37劳保统筹费造价的3.55%38工程保险费造价的4.67%39标志牌420元/栋40印花税0.3‰41煤气集资费1300元/户煤气公司四、综合验收之前42固体垃圾排放费3元/立米环卫局43环保噪声排放费6400元/月*3月*栋数环保局44环保测评费1.365元/㎡*占地面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45垃圾托管费3元/㎡*建筑面积环卫局46配套工程质量委托费配套造价的1.5‰市质量监督站47公建水增容费区节水办48地名门牌制作费15元/单元5元/户400元/栋*2区地名办49水质化验费水池水质:1000元/100立米,每增加100立米,增加200元,每栋楼每个接口260元市防疫站50市政监督费工程造价*1.5‰道路绿化给排水市政质量监督站51市政监理工程造价*2.5%,道路绿化给排水)市政监理公司52其他费用绿化交通市政市容限高挂旗路牌相关部门五、销售许可之前53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手续费单价*面积*2.5‰市房产局54住宅商品房交易手续费3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六、销售许可之后55产权面积测绘费2.7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56网络维护费0.9-1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57营业税销售合同的5%地税局58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7%地税局59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地税局60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地税局61土地增值税先按销售额的2%预缴,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62房产税评估价的1.2%63契税交易价的3%64印花税合同价的1‰65城镇土地使用税1.4元/㎡66房屋维修基金140元/㎡67室内环境检测费二、房地产税收政策目前房产税试点城市只有上海、重庆,其他地方都暂时没有房产税。一方面,因为各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度不一样,很多地市与所属县里的信息系统都还没有联网,还涉及到地方税务部门需要在征税系统,房产部门数据联网等上的投入,所以二三线城市实行房产税暂时没这么快。另一方面,当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各地房地产库存量很高,地方政府财政税收收入下降,土地成交低,一旦开征房产税,更会打压地方的改善性需求入市。即使实施房产税,对首套房购房者是没有影响的,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主要就是打击炒房和闲置房,提高房屋交易流通,从上海,重庆等地试点情况看,一般是家庭拥有二套房以上的才征收,而且对房龄有一定的限制,超过一定年限的房子是不征收房产税的。三、房地产税务筹划培训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营业税: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行为,免征营业税。房地产企业自建自用建筑物,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建造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过20%,则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联营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作为联营的条件,将房地产转到所投资的联营企业中,免征土地增值税。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建房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行为,对于房屋所产生的土地增值,免征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在兼并企业中,对于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纳税筹划主要有:(1)在建项目整体转让(2)合理分解租金收入(3)变房屋出租为对外投资(4)分解商品房销售价格(5)变房屋出租为承包业务(6)合作建房的纳税筹划四、房地产税收政策培训(一)税种: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所涉及:(11个税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二)税种的重点是销售不动产营业税:1、什么是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这里的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通常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销售是指有偿转让所有权的行为。2、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以及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这里的销售,着重点应在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上,且不论该建筑物或构筑物是使用过的或是未使用的。不管你是投资房产者还是购房者,以上房地产税信息都与我们密切相关。

上海房产赠与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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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对于房产是有许多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我们的房产,赠与的时候是要缴纳一部分的税的,这个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在上海这个地区,房产赠与税是最,规定的呢,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认识一下上海房产赠与税的的一些小知识,看他的额度和相关说明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参考。上海房产赠与税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等三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为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环节的营业税,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国家调整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相关税收政策,房地产市场上二手房的投机性买卖有所减少,但同时也出现了大量新增的无偿赠与住房行为。其中部分是房屋买卖双方以假赠与形式掩盖买卖交易行为以偷逃税款。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发文,目的就是为解决假赠与偷逃税款的问题,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公积金贷款需携带资料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房(简称“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须携带资料:1、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3、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或离异人士提供单身承诺书;5、期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6、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所介绍的就是关于上海这个地区的房产赠与税的有关政策,还有对于我们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的资料,给大家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对于我们购买房子公积金可是起了不小的作用,尤其是那些按揭买房的朋友。对于上海的房产赠与税,每年会对细节部分做一些改变,但是总体上的大方向是不变的,大家可以参考往年的政策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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