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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安然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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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的终会实现 有用 1

年内的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单位盖章的集体户口复印件,以下同)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1个月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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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轻 有用 1

(一)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Asome 有用 1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七)、
(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除依照本办法第
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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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每个月都能领取到一笔小小的住房公积金返回款,这笔返回款可以用来买房、租房或装修等等,用途很大。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等等,每一个参加了工作的人,都希望单位能为自己购买住房公积金。每个城市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和政策要求也会不一样,那么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房提取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2.租房提取条件(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3.还贷提取条件(1)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2)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4、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在天津参加工作的人,如单位有为自己购买住房公积金,那么可以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实际性的了解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政策等等,保障自己能合理的利用住房公积金。其他城市的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钱的时候,也要留意相关的政策要求,可能每一个城市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都不同。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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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部分人都知道公积金的重要性,公积金可以方便我们贷款买房和各种各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审核的,不同地方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大家知道住房公积金审核的条件是什么吗?住房公积金进行审核的时候是需要具备以下的这些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是公司的预备资金,住房公积金也是公司拨给员工的一种社会福利,主要是为了方便员工可以自己购买房子和贷款。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的条件。一、审核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提取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限制1、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2、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3、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4、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是有额度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是根据我们缴纳的年限来计算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的概念是差不多的,这两种金都是缴纳的时间越长,得到的回收就越高。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就是为了住房的存在的一种资金,住房公积金大部分的公司都会有,一般是提供给员工的。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最好是找一些为我们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企业。

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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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每个地方都有它一些不同的规章和要求,今天就以南京这个地区为例子,给大家介绍一下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看看需要符合哪些提取条件,才能够对公积金进行一个正常的提取呢,另外还有哪些情况下是不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想知道这些问题的话,就跟着小编的脚步吧,今天就来给大家一一的做一个介绍吧!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4、离退休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7、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9、家庭生活困难(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以上4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以上所介绍的就是南京地区公积金的提取的有关步骤以及他的一些条件,另外在有些条件下,我们是不能够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小编已经给大家做了一一的介绍,另外呢,我们在使用公积金的时候,也要科学正确的去使用它,因为公积金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保障制度,尤其是对需要买房子的朋友来说更是一个很大的福利,希望小编以上的介绍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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