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胡圣杰

说一下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3 回答

共有3条回答

阳枫yf 有用 0

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资料有:
1、借款人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本人及配偶职业及收入情况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首付款证明材料;
5、公积金中心缴交公积金证明;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展开全部回答

owkel1 有用 0

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 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
(四)项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馨居尚装饰 有用 0

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家庭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交纳房租的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秦皇岛公积金支取流程以及条件

秦皇岛公积金支取流程以及条件

在现代生活中,房屋交易的过程普遍存在。在进行房屋交易时,不少人会选择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以减少每月月供的份额。根据地区的不同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可能也略有不同。那么下面小编就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以及如何提取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大家阅读本文之后能够了解怎样支取住房公积金。一、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二、怎样在秦皇岛查询公积金?1.可以通过拨打电话进行查询。2.可以通过网络;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3.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进行查询。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是通过拨打电话查询公积金情况还是通过登录网络查询,查询结果都有可能与工资条上所扣金额数目不符。如果疑问,请及时到财务处查询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三、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条件以及流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退职的;(三)出国、出境定居的;(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十)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四)项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一)已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住房贷款担保的,在解除担保合同前不得提取;(二)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逾期不还的;(三)购买商业用途房屋或非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提取额度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原则上应当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合计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价格(费用)总额。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在还款期限内每满一年可提取一次,每次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的应还款额且不超过剩余的贷款余额,职工及其配偶累计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的总额。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六)、(七)、(八)项规定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提取凭证职工符合规定情形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提取证明以外的其他所需证明和资料,由职工个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职工同意,单位不得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符合规定情形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应当出具相关证明和资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凭证。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单位证明信。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向管理中心提供一年以内的下列凭证及其复印件:(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工商局、建设部监制)、购房发票。(二)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二级市场住房的,提供所购房屋的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三)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四)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职工退休、退职的,提供退休证及复印件,或由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批准的退休、退职审批表及复印件。职工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及商业银行的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其复印件、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偿还贷款本息的凭证。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及复印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复印件或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其复印件。职工在职期间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其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管理账户两年后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其复印件。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公积金提取程序及时限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支取证明信,证明信应当注明提取原因、单位账号、职工账号及提取金额。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职工,应持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及有关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单》、所在单位财务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单》及身份证,到受托银行办理提款手续。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十日内必须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的提取手续,否则审批单按作废处理。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于支取公积金相关知识介绍。包括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怎样支取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的方法、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方法等介绍。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要注意仔细研究并且参照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来进行对住房公积金的抵扣金额的计算。如果在进行房屋交易或者支取公积金出现问题时,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咨询并解决。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用!

有房贷能取公积金吗?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有房贷能取公积金吗?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供大家买房、租房使用的,但是我们在买房时不免会遇到一些困难暂时拿不到住房公积金,只能先办理银行贷款。那么我们办理房贷以后,还能不能取出住房公积金呢?需要多久才能提取?要想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条件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有房贷能取公积金吗?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及流程有哪些?有房贷能取公积金吗?据了解,以偿还住房贷款的名义是可以能够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请提取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当间隔12个月以上,并在贷款合同实际履行期间。提取公积金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修自住房;2、离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关系;4、外、港、澳、台区定居;5、偿住房贷款本息;6、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7、职工职期间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封存户两仍未重新业、职工户口迁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本市并与所单位终止劳关系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集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管理业务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银行服务网点(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员审核职工提供资料合格,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执》交职工确认,《受理执》联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如今不管是合同工还是国家的正式工都会缴纳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买房使用。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也可以银行贷款买房,如果我们在缴纳公积金之前就已经银行贷款买房了,那住房公积金还能取出来吗?其实是可以取出来还贷款使用的。小编上面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以及提取流程做了详细介绍,大家可详细查看,以免在提取公积金时走了弯路。

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每个地方都有它一些不同的规章和要求,今天就以南京这个地区为例子,给大家介绍一下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看看需要符合哪些提取条件,才能够对公积金进行一个正常的提取呢,另外还有哪些情况下是不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想知道这些问题的话,就跟着小编的脚步吧,今天就来给大家一一的做一个介绍吧!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4、离退休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7、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9、家庭生活困难(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以上4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以上所介绍的就是南京地区公积金的提取的有关步骤以及他的一些条件,另外在有些条件下,我们是不能够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小编已经给大家做了一一的介绍,另外呢,我们在使用公积金的时候,也要科学正确的去使用它,因为公积金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保障制度,尤其是对需要买房子的朋友来说更是一个很大的福利,希望小编以上的介绍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参考。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