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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彬彬

苏州学区房政策最近有谁了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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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草不吐兔子 有用 0

苏州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新规,在延了往年“就近入学”的基本做法之后,新政策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对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将予以登记,今后每5年才可以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这意味着今后一套学区房的转让周期至少需要5年,也因此,业内预计近期学区房将出现“抢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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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郑 有用 0

苏州学区房政策的话是从2014年9月起执行,入学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其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不再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橙子_7928 有用 0

您好,苏州学区房重新调整划分
学区房一直是楼市关注的热点。不少购房者把学区作为选择房产的重要指标,尤其是未雨绸缪准父母们,提前为孩子的教育提前规划,尽量为孩子创造一个好的读书环境。目前教育资源也确实存在不均衡性的现象,优质教育资源成为购买学区房地选房者关注的焦点。苏州市2009年秋季学年招生在各学校已经启动。
依照苏州市已经出台的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办法,各区属义务教育段学校施教区已经明朗。其中,园区学区重新调整划分,颇受公众关注。这次划分是园区教育局根据目前园区人口变化,结合现有学校资源实际情况,经过科学统计分析,对园区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2009——2010学年度施教区范围进行的部分调整。此次调整除了包含成熟的老小区,也含盖了园区许多在售楼盘、刚刚交付或即将交付的楼盘。同时学区的或将对楼市的产生一些影响。为方便购房者对园区学区的了解,小编对照调整后的学区划分及各学校情况,对各个学区进行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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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几年前,买房成为大多数人投资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房价回落后,买房热潮有所减弱。今天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近期的最新房产政策。在今年三月的最后几天,我国央行等发布了有关住房贷款的政策通知,在购买第二套房子时,首付降为原来的40%,住房公积金首套较低百分之二十,第二套降为百分之三十。因为在二月的时候,我国七十个地区的房产价格大幅度下降,比去年的同比环下降。在房地产行业中,已经跌至近几年中的最低点,致使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大大下降,甚至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现今的房地产行业较为颓废的状态,这使政府很是头疼,地方政府只有小额的信贷权利,但这依旧无法刺激房地产的恢复。中央政府决定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稳定当前的楼市市场,防止房地产行业在金融风暴的影响下,受到金融方面的风险,稳定当前市场是拯救当今房地产行业的重中之重。对于房地长行业的新政策,是否对楼市的价格发生突然暴涨的现象,但是大多数消费者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有四点原因:一、稳定楼市的方法并不是只有将房价上涨才能得以缓解,缓解的方法可以有信贷、对土地的政策以及在税收方面一些特定的政策。二、如今房价虽然与之间相比有所下降,但是楼房的价格依旧居于很高的位置,仅仅只是凭借着几个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是不可能改变如今的楼房现状。三、政府出台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虽能鼓励消费者的购房欲望,但是一定要有清醒的头脑。四、现在免征用营业税从五年已经降低到了两年,这样加大了对市场的供给,进而对房价产生了抑制的效果。根据我国居民的住房的供需上来看,中央政府所下的猛药则能促使将楼房出售出去,减少库存中的楼房,并不是让房地产中的楼价来回反复的反弹。在政策的落实方面,关键所在是政府的态度,地方政府应该追随中央政府的政策,积极的应对。首套房子的首付比例已经大幅度的调整,商业银行在执行和落实这项政策的时候更要以积极的状态应对。通过降低房贷的利率,就是通过银行让利给了要购买房子的消费者。而且降低首付比例,这样可以扩大房贷的规模,还有增加了它的收入和利益,所以它会积极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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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是在我国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房产的衍生品。“学区房”的出现成了家长们追捧的对象,这个现象造成了“学区房”的价格在不断的上升。下面我们来看看济南市最新的“学区房”政策。最新济南学区房新政策2015年,济南出台了多个重量级的学区房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零择校”;小学实行“划片入学”;初中学校实行“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还进行了学区微调,日前历下区又出台了“弹性学区”政策。先从“弹性学区”政策说起。所谓“弹性学区”,就是居住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根据自身实际,既可以选择到原学区就读,也可选择到新协调的学校就读。此次“弹性学区”涉及的学校有13所:青龙街小学、解放路第二小学、花园小学、文东小学、燕山小学、甸柳一小、燕柳小学、姚家小学、砚泉学校、龙奥学校、智远小学、历山学校、锦屏学校。所以设立“弹性学区”,意味着孩子入学可““二选一”。济南学区房的入学条件是怎么样的?针对这一问题济南市不同的学校给出的答案也各不相同。有的学校表示,户口满一年以上就可以;有的说按照往年惯例,户口满三年比较保险;而有的直接表示没有落户年限之说,只要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均在学校的服务区内,就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给孩子报名入学。除了落户年限,还有个别学校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购买学校对应学区的二手房,不可以上学。

苏州限购政策2016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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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产行业越来越火爆,并且楼市的价格也变的越来越高。但是楼市仍然受到大家喜欢。而对于大部分朋友来说,买房仍然是在追风。房地产行业也越来越受大家关注。而对应房地产行业的不正常的发展,国家也开始出台了很多对应的政策,但是前几年所出台的政策对房产任然起不到效果。而最近很多地区出台了地区政策反而起到非常好的效果。尤其是苏州出台的房产调控政策更是非常明显的。下面小编就详细分享有关苏州出台的房产政策。苏州限购政策2016一、加大土地市场供应。根据近年来市区房地产市场状况,今后三年市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每年确定为400公顷左右,对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作适时调整。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70%),控制非住宅用地供应;把握供地节奏,适度控制供地批次,增加单批次土地供应量;强化供后管理,及时通报开发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督促开发商及时开发建设,严肃查处违约行为。二、调整土地供应条件。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首付款比例,竞买保证金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或以上,首付款由现行的50%提高到60%或以上;同时,缩短土地出让金付款期限,全额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调整为3个月内。三、引导土地出让理性竞价。根据出让地块情况对部分地块设定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所有项目,土地竞得人全额缴纳出让金期限缩短为2个月,逾期支付的,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同时,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含市场指导价)的,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的,中止网上竞价,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进行竞价。在一次报价出让环节,按最接近所有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具体规则另行制订,与土地出让公告同步发布。四、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低密度住宅、政策性住房和非居住商品房除外)预售许可管理,市区3000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项目分期开发的,每期申请预售面积不宜低于30000平方米(尾盘除外),3000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项目宜一次性办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房源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市场销售。五、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监管,市区新批准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申报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按照明码标价格式要求,全部进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商品房预售系统。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同一批次房屋间价格不得调剂使用。同一批次不同类型房屋价格可以区别定价。下一批次备案预售价格不宜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的6%。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按照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进一步完善市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3.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四)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七、调整非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八、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各商业银行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首付款来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借款人信用资质和购房合同真实性等情况加强实质性审核,严格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的业务准入,审慎开展业务合作。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各银行机构应采取停止新发放开发项目贷款、中止叙做相关中介撮合的二手房贷款业务。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银行机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列入重点检查范围,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九、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十、加快推进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加快引导推进苏州市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工作。根据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要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按照合法依规、技术可行、功能合理、均衡布局、市场稳定、试点示范的原则,分类施策,通过税收、信贷手段,促进市场销售;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可以通过调整开发用途转为住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的项目,要按照程序申报并积极推进。具体试行办法另行制定。十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加大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通过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需求。通过提高租赁补贴,引导居民由买房需求向租房需求转变。十二、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国家住房租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机构规模化经营住房租赁,对年出租达到1000(含1000)套以上不同档次规模化经营的租赁企业,属地政府应分别给予适当的补贴。商业办公用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改建为住房租赁。十三、加快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各地应全面清理已建和在建定销安置房源,将满足征收安置需要后的剩余房源,一部分用于人才公寓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区域人才市场情况,加快集中规划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同时,通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各地也可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货币补贴,鼓励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十四、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管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加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联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健全市场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非理性竞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向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参与苏州土地市场拍卖资格。十五、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政策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报道和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个别捏造信息、虚假报道、造谣滋事的新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以上就是给大家详细分享的有关于苏州出台的房产调控政策。希望我们的分享可以给苏州地区的朋友有很好的帮助,尤其是苏州地区想买房的朋友,以及从事房产销售的朋友都要多关注我们的分享内容,因而苏州出台的房产调控政策是非常严格的,而出台以后很多可以买房的朋友突然失去了买房的资格。而以上我们所分享的苏州出台房产调控政策能够帮助到更多的朋友。同时也希望大家要多关注国家和地区出台的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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